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加快现代物流业提升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27 10:32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慈溪市加快现代物流业提升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9日

慈溪市加快现代物流业提升发展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慈溪市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改造提升一批、整治淘汰一批、招引培育一批”的总体思路,加快物流业规范提升和优质产业项目引进,努力构建“1+5+N”现代物流产业空间体系,打造现代物流重要节点城市。到2025年,培育3A级及以上物流企业达到20家以上,规上物流企业达到20家以上,力争市级物流业增加值年均增幅达到8%以上、总量达到50亿元以上,全市“1+5+N”现代物流产业空间体系建设实现重大突破,物流整体运行效率明显提升,物流降本增效取得明显成效,为高质量建设共富共美现代化新慈溪,奋力争当中国式现代化县市域排头兵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工作举措

(一)加大源头管控力度。推进现有物流园区、物流业市场经营主体的整治提升,原则上在存量物流集聚区不再新注册登记物流业市场经营主体;有序引导分布散乱、非必要功能的中小物流企业搬迁,引导符合规范的中小物流企业入园经营,推动物流企业空间集聚。严格审查物流业市场经营主体资格,对于超范围经营、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符合等情况,进行限期处罚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淘汰。对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经营环境脏乱差、不依法纳税等行为进行严肃整治查处,按标准整治到位。对物流企业、园区进行全面安全评估,评估结果符合规范要求的,方可经营。各园区和物流业市场经营主体要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完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全面拆除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

(二)促进土地规范使用。核查物流企业用地是否违反城市规划或存在非法占用土地行为。严格控制国有、集体土地使用,不得擅自将区域内土地用于物流企业新办、移址经营等。对于控规已调整为物流仓储用地且符合规定要求的,企业可通过向属地政府(园区)申请、属地政府(园区)初审、市级部门会审、用途变更方案拟订、土地出让金补缴、方案审批及办证等规范流程办理工业用地改性手续,并按规范对企业进行改造升级。综合运用土地收储、租赁合同到期后转型经营等方式疏解一批非必要功能的货运场站、物流企业。

(三)提升物流企业亩均效益。建立物流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机制,引导企业在慈整规落地。对于所用地性质为物流用地的企业或符合由工业用地转为物流用地条件的企业,亩均税收如投资协议书有约定的要严格履行,没有约定的鼓励引导企业按不低于10万/亩进行规范提升。对不达标企业,依法依规列入整治对象名单,属地可启动针对性措施,依法依规淘汰出清一批低效用地企业;整治对象在整改期限内不得享受我市相关财政扶持政策奖励补助。

(四)优化物流空间布局。加快构建“1+5+N”物流空间布局体系,积极对接环杭州湾货运专线规划建设,谋划推动杭州湾港区综合物流枢纽建设和沪浙合作创新区现代智慧物流中心、现代农业物流中心、周巷现代货运中心、慈东仓储物流中心、慈溪铁路物流中心等物流基地建设提升,推进重点区块用地性质变更。因地制宜建设N个城乡配送点,有效提高慈溪物流业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加大物流企业入园力度,除功能区配套的仓储、快递网点外,其余物流企业原则上都要进入“1+5”园区平台。

(五)加强现代物流企业招引。按照“扩容提质、优化结构”的思路,多措并举扩大物流市场经营主体规模,优化完善物流市场经营主体结构。加大物流仓储、快递配送、供应链物流、智慧物流等领域优质物流企业招引,推进物流产业链条完善,招引企业原则上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对于符合招引方向的物流企业和项目,享受全市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对重大优质企业(项目)视情享受“一事一议”政策。

(六)推进物流企业做优做强。做大做强骨干物流企业,支持骨干物流企业通过强强联合、上下游整合、外部引进等方式做大做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带动力。推进规上物流企业培育,筛选一批具有发展潜力、有望达产上规的企业,建立“准规上”物流企业培育库,助推企业上规。大力培育A级物流企业,鼓励有实力的物流企业积极创建、申报或升级国家A级物流企业,符合条件的按相关政策进行奖励,并积极优先向上推荐各级政策奖励,提高物流行业整体发展水平。

(七)加强物流与实体经济融合提升。推动物流与制造、商贸、农业深度融合发展,提升物流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鼓励物流企业为制造企业量身定做供应链管理库存、“线边物流”、供应链一体化服务等物流解决方案,支持物流企业开展服务化转型。鼓励物流企业发展智能仓储,开展仓配一体化服务,提供仓储管理、订单处理、包装优化、二次加工等一站式服务。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发展“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冷链物流新模式。

(八)推进物流业智能化提升。加强数字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物流园区建设智能化立体仓库,加快普及“信息系统+货架+托盘”的仓库基本技术配置,推动平层仓储设施向立体化网格结构升级。鼓励物流企业、产业链核心企业搭建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物流信息资源整合,为上下游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物流服务。推进物流企业信息化建设,加快物流企业供应链管理技术和信息技术应用,推广应用电子运单、电子仓单等电子化单证,提高物流运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九)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物流业发展领导小组,形成“1+2+N”的工作体系,由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分管交通运输、商贸的副市长为副组长,发改局、交通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税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负责统筹协调和办公室日常事务,其中交通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分别牵头推进交通物流、商贸物流、农产品物流领域的规范提升发展工作,其他各部门按各自职责抓好整治、提升、发展、规范等相关工作。建立物流业联席会议制度,研究部署工作推进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提升发展工作中的困难,开展物流行业整治提升工作的考核评价,相关工作纳入年度考评体系。

(十)推进先行先试。鼓励滨海区(龙山镇)结合自身实际,先行推进区域内物流企业整治提升,各部门要积极协同、支持配合,强化部门联合执法。慈溪交通集团要加快完善沪浙合作创新区现代智慧物流中心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大招商引资,推动优质项目落地取得重大突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跟踪服务和试点评估,适时召开推进现场会,总结推广相关做法,并对成效明显的镇(街道)给予适当财政奖励。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慈溪民盟、慈溪民建、慈溪致公党、慈溪九三。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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