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7421869759/2023-179518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日期:

2023-07-28

成文日期:

2023-07-28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06号建议的答复

杨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粮食生产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具体承办意见,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国深入实施粮食安全战略,要求各地切实抓好粮油生产稳产保供工作,宁波对我市下达的粮食生产任务也逐年增加,尤其是早稻任务,从2020年的0.2万亩增加到2023年的2.53万亩,自2022年起,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上升到了党政同责的高度,且对粮食生产各类作物制定了量化考核指标。为稳步抓好粮食稳产扩种任务,通过调研和走访,我们也了解到农户种粮积极性不高、收益较低、不愿意种植早稻等一系列问题,但为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上来,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要求。为进一步增加种粮农民收入,提高种粮农民积极性,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我局牵头制定《慈溪市农业农村局等5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慈农〔2023〕74号)文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稳步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一是强化耕地保护利用。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数量、质量、生态一体保护,全面实施市镇村三级“田长制”,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进出平衡”制度,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切实加强耕地用途管控,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引导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二是着力提升耕地质量。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1万亩。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利用,力争粮油复种指数达到2.0。实施土壤健康行动,全面推行土壤普查,鼓励绿肥种植,推广使用商品有机肥、配方肥,改善提升耕地地力和产出能力,耕地质量等级平均达到2.82等级以上。三是严格治理耕地抛荒。切实加强耕地抛荒监管和恢复利用,切实防止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抛荒弃耕。分类推进抛荒耕地整治,鼓励镇(街道)、村集体统一收回、统一复耕、统一流转。加强耕地抛荒约束,严格禁止各类抛荒,对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不予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积极扩大冬闲田利用,实行绿色过冬。

二、大力提升粮食生产水平

一是持续优化生产布局。进一步优化粮油种植结构,稳定水稻、小麦,扩种油菜、大豆等油料作物,发展鲜食大豆、玉米和特色旱粮,根据各地生产优势不断完善区域布局。挖掘集中连片区域潜力,鼓励双季稻生产,千方百计多种粮、种好粮。二是推广高产优质品种。坚持高产、优质、多抗、广适和宜机化方向,加快粮油新品种推广,推动种子种苗产业发展壮大。强化优良新品种展示示范推广应用,推荐发布粮油主导品种,加快推进品种优质化,良种覆盖率保持在98%以上。加速推进种业“育繁推一体化”建设,严格落实种子储备制度,稳定提高良种保障供应能力。三是推广节本增效技术模式。坚持省工节本、绿色生态、高产高效,创新完善农作制度,重点推进粮经轮作、水旱轮作、农牧结合、综合种养等“千斤粮万元钱”生产模式落地,2023年新增稻渔综合种养面1000亩以上,努力增加经营收益。深化实施“肥药两制”改革,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有效控制化肥农药投入。四是推进机械化生产。积极推广粮油生产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优化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提高重点机具购置补贴比例。加大农机产品创新和宜机化改造支持力度,重点破解水稻集中育供秧、水稻机插秧、旱粮油菜机械化作业等薄弱环节,加快推进粮油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93%以上。五是开展绿色高产创建。强化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五良”综合集成,组织开展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集中打造一批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区,打造粮食万亩方1个、千亩方1个。六是加强农业灾害防控。切实提高病虫害防控水平,强化病虫害监测体系建设,重点加强水稻二化螟、稻瘟病、白叶枯病、小麦赤霉病等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完善防控预案,加强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培育,有效推动科学防控,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45%以上。切实加强自然灾害防控,完善细化防灾减灾预案,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做好灾害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落实落细防范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因灾损失。

三、创新完善生产经营机制

一是推进规模化经营。进一步培育粮油生产主产区、主平台、主力军。鼓励“粮二代”、返乡大学生、工商资本从事粮食生产,加快培育粮油生产大户、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推动规模种粮主体多种粮、种好粮,全市粮食规模种植面积达到70%以上。深入实施农业“标准地”改革,积极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引导土地整村流转、粮食生产功能区整区流转,促进粮田向规模主体集中集聚。引导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片区指导价机制,有效降低种粮成本。二是推进产加销一体化经营。鼓励规模粮油经营主体开展粮油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延伸产业链、价值链,提高粮油生产附加值。鼓励大型用粮企业、骨干粮油加工企业与规模种植主体签订优质粮油生产订单。切实落实产加销配套设施用地、用电和稻米加工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支持开展粮油加工和品牌创建。三是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培育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支持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鼓励农资企业和粮油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拓展服务项目,不断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优化集中育秧中心、粮食烘干中心、植保服务组织等建设,加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支持力度,努力实现粮食生产功能区社会化服务全覆盖。

四、着力提升市场综合保供能力

一是提高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全面落实粮食和食用植物油储备任务,优化储备品种结构,小麦、稻谷等主要口粮品种比例不低于70%,晚稻比例不低于50%。切实加强储备粮油监管,积极推广应用“浙江粮仓”数字化管理平台,坚决管住用好地方储备粮,确保储粮安全。有序实施储备轮换,各月末实际库存不低于储备规模的70%。大力推动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大中型企业等单位食堂储粮,有效开展社会化储粮工作。加强粮食应急加工能力建设,确保应急日加工能力与市场日供应需求相适应。加强与主产省粮食产销合作,建立7.6万亩省外粮源基地,发挥慈溪市场优势,畅通粮源渠道,确保有效供给。二是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建设。全面实施粮食绿色仓储、粮食品种品质品牌、粮食质量追溯、粮食机械装备、粮食应急保障能力、粮食节约减损健康消费“六大提升行动”,新建或改造现代化净粮中心和应急保障中心。全市粮食产业“五优联动”实施规模达到1.11万亩,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优质粮油品牌,支持企业创建“浙江好粮油”产品,组织举办“慈溪好稻米”评选活动,提高慈溪粮油品牌影响力。

五、强化粮食生产政策保障

1、规模种粮补贴政策。实施粮油种植大户直接补贴,对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规模补贴,其中早稻补贴250元/亩,连作晚稻补贴200元/亩,单季晚稻150元/亩,小麦补贴120元/亩。继续扶持早稻种植,对与2021年度相比扩种早稻的,按实际扩种面积给予各镇(街道、开发区)150元/亩奖励。加大油料作物政策扶持力度,适当提高油菜规模种植补助水平,对油菜种植规模在20亩以上的生产经营主体给予220元/亩的补助。

2、粮食收购补贴政策。严格执行2023年省定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敞开收购当地农民生产的余粮,确保不出现农民“卖粮难”。坚持粮食订单收购实行价外补贴政策。市内早稻实行订单全覆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订单收购市内种植户生产的小麦、早稻和晚稻的价外补贴标准保持上年水平。继续实行市政府特别补贴,按种粮大户与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签订1500公斤以上订单粮食(稻谷)合同,并按实际投售粮食数量给予每50公斤5元的补贴。

3、种粮大户收购环节补贴政策。对规模种粮主体实行大户收购环节补贴。早稻、小麦、中晚稻每50公斤补贴标准分别为8元、7元、5元。

4、种粮农民利益补偿机制。严格按照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全面落实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完善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行资金结算机制。鼓励补贴资金与耕地地力保护提升挂钩,重点支持种粮农民。全面落实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继续落实省级规模种粮动态补贴政策。加大粮油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对开展水稻等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和粮功区内种植水稻的机插等社会化服务予以支持。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全面落实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对购置重点推广的水稻插秧机、谷物烘干机、打(压)捆机等高性能农业机械,在落实中央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再实行市级财政累加补贴,补贴额按不超过45%测算;对购置新能源纯电动耕作机械、烘干机粮食输送装置等未列入中央补贴的新机具,给予市级新型农机推广补贴,其中对新能源等重点机械予以倾斜;对1+N叠盘育供秧等新技术的试验示范,给予农机科技项目扶持。

5、完善金融保险政策。全域推行政策性水稻完全成本保险,继续实施大小麦、玉米、油菜种植等政策性农业保险和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政策。进一步优化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方案,稳定粮油等主粮作物保险覆盖面。

最后,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建议和支持!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抄  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龙山镇人大主席团。

联系人:张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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