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1330282MJ9076369B/2023-178227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发布日期:

2023-07-04

成文日期:

2023-07-04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2023年度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法治工作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利民为本、法治为基、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理念,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为推进“十四五”自然资规事业发展和共同富裕先锋市建设提供法治保障,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资规样本。

一、充分发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作用

(一)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使党的各项改革决策在自然资源法规体系建设和依法履职尽责中得到贯彻落实。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开展全战线、全覆盖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切实贯彻落实到自然资源管理各项工作中,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自然资规法治实践。

(三)完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不断激发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强化指标引领。

(四)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局党委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全面落实上级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折不扣执行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推进宪法宣誓。

二、逐步完善自然资源制度体系

(一)完善制度建设工作格局。加强党对制度建设工作的领导,制度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依程序提请局党委研究。强化法制机构的统筹协调和审核把关职能,严格依照权限、程序制度各项制度,推进制度建设法治化。

(二)加强法治改革保障。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行政审批体系一体化建设,探索优化用地、林业、用海、规划许可统一制度,推动自然资源全链条融合。

(三)加强高质量制度供给。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突出资规特色,立足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制度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法治化水平。

(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把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合法性审查过程中严格把控的重要内容,从合法性、科学性、公平性及优化市场营商环境的角度,全方位打造“良法”促进“善治”。

三、有效规范自然资源行政权力运行

(一)推进重大决策法治化。严格执行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全覆盖。健全“开门决策”机制,畅通参与政策制定的渠道。充分发挥各类智库咨询作用,完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确保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开展到位。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自然资规工作实际,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建设,全面实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规范的行政执法指引,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升执法水平。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机制,依法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全面提高依法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定期更新权力事项,落实权力事项库监管事项认领,强化权力内部层级监管。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等,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坚持重大事项依法报告或备案,主动回应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四)全面主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提升政务公开的制度化、标准化、数字化水平,完善政务公开的配套制度建设,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运用数字化手段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重点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现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四、切实预防化解行政争议

(一)持续推进重点领域风险排查。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持续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通过排查整治补短板强项,有效防范风险。

(二)规范行政复议应诉行为。持续开展“双下降”活动,深化诉前调解机制,严格落实复议应诉相关规定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加强行政复议决定和行政诉讼裁判执行监督,做好跟踪落实。

(三)加强信访纠纷协调处理。深化诉源管理,强化法治引导规范作用,依法依规开展信访事项依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提高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比率。落实信访接待日,领导干部包案办理等制度,开展重复信访治理,有效化解历史积案。强化群访、越级访的风险防控,努力控制信访增量。

(四)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依法加强土地征收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

(五)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已申请公开事项办理,有效保障群众知情权。畅通网络平台、领导信箱、民生e点通等群众利益诉求反映渠道,规范网络舆情和信访事项办理,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落实主管办信、领导接访、包案化解等信访办理制度,下大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全面开展自然资规法治宣传

(一)稳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严格落实上级法治宣传教育部署,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实施“八五”自然资规普法规划。部署开展“八五”普法工作。

(二)创新普法工作亮点。坚持把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摆在突出位置。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创新法治宣传方式,依托各类主题宣传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新颖的宣传活动,做到常态工作有始有终,亮点工作成效显著,确保自然资规领域法律法规顺利实施。

(三)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强化学法的引导作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作和会前学法制度。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案例研讨、点对点指导等工作,提高机关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四)抓好法治人员队伍建设。加强法律专业人才储备和公职律师培育,优化法治人才结构,提升系统法治队伍整体素质。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