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000297903X7/2023-179650

发布机构:

横河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乡镇街道政策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日期:

2023-08-01

成文日期:

2023-07-3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横委〔2023〕62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横河镇2023年度村(社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01 16:31 信息来源:横河镇

各村(社区)、机关各办(室):

为充分发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引领导向作用,进一步明确村社工作目标,高质量完成镇党委、镇政府2023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全力推动“人文山水名镇,智创活力横河”建设,经研究,制定2023年度村(社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具体如下:

一、分类型考核

一类村(7个):梅园村、东畈村、梅湖村、石堰村、秦堰村、东上河村、彭桥村;

二类村(9个):龙南村、孙家境村、子陵村、马堰村、洋山岗村、龙泉村、相士地村、宜青桥村、彭南村;

三类村(7个):大山村、伍梅村、童岙村、乌玉桥村、上剑山村、乌山村、埋马村。

二、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考核项目由共性考核、单项考核、专项考核、加减分考核四方面组成。考核总成绩由上述四方面构成。

1.共性考核。设分值为100分。其中:党建综合办21分;经济发展办(劳动保障、三产服务)11分;环境保护3.5分;三改一拆3分,农业农村办10分;社会事务办16.5分;城镇建设办10分;综合治理办(安全生产)17分;综合信息指挥室5分;水治办3分。

各办(室)根据工作重要性确定考核项目和考核分。对共性考核项目制定能反映工作实绩、可操作的按档赋分考核细则,原则上每个考核项目分3档及以上拉开差距进行赋分,每一档的分数差距至少在该项目考核分值的4%至6%之间。村共性考核细则见附件1。

2.单项考核。设置村季度单项考核项目共四项,分别是文明创建:环境整治与垃圾分类60%、文明实践和文化礼堂40%;平安建设:安全生产50%、信访维稳50%;生态建设:五水共治50%、环境保护50%;城乡争优:三改一拆50%、自然资源保护50%。每个考核项目由村明确城乡社区专职工作者负责,每名城乡社区专职工作者最多负责两个考核项目。社区设置两个单项考核项目,分别是文明创建、平安建设。相关部门按季度对各类村进行考核评分排名。根据每类村数量按3:5:2的比例分绿、黄、红三色等次体现考核差异。年终成绩为各季度考核成绩的平均分或由相关部门综合评定,纳入共性考核成绩。同时,基础工资0.1的系数用于网格管理工作月考核,除正副职和从事文书出纳岗位(仅限一人)人员外,只从事网格或条线工作的城乡社区专职工作者,其基础工资系数均下调0.1。

3.专项考核。专项考核为年度攻坚克难工作项目,主要是市、镇重点工程、重点工作,在基本完成专项考核任务的前提下所得分数按比例折算赋分,加至考核总分中。根据考核结果,每得1分给予5000元的奖励,同时根据考核完成情况设置攻坚克难奖若干名,获奖村另给予4000元奖励。各村(社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专项考核奖金分配方案,发放对象为城乡社区专职工作者,奖励资金由镇财政负担,总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年。专项考核细则详见附件2。

4.加减分项目。加分项目为三种情形:自选申报市级创新试点工作;综合性工作获慈溪市委、市政府及以上发文表彰的;当年度创建慈溪市级及以上项目成功的,同一奖励以最高级为准,不重复加分。加分项目10月份由各线申报,每条线加分项目原则上不能超过2项。根据考核细则加分,最后折算成满分2分计算。减分项目为五种情形:对镇中心工作配合不力、严重违反自然资源保护、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发生较大群体性事件、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出现上述情况,每出现一起最少扣1分。五种情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或其它工作不力被市级及以上部门通报的,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提出,考核办审核后提交镇党委会议,实行金银铜奖一票否决。减分办法体现在共性或单项考核细则中。

三、考核方式及程序

1.镇成立村(社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党群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各办(室)及工、青、妇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建综合办相关人员组成。 

2.考核工作由考核办公室牵头,各办为考核责任部门。考核责任部门要加强考核项目的日常跟进,关注工作完成进度。如确需年底到村验收,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牵头,集中组织考核验收。

3.考核责任部门将季度考核成绩于季末报送考核办公室,经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以一定形式进行通报并反馈给各村(社区),相关考核半年度作一次预评,再于年终将各村(社区)考核结果、加减分情形报送考核办公室。专项考核分折算办法由考核领导小组制定确定。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汇总情况进行会审。

4.2024年1月中旬以前,镇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年终考核结果建议方案,报镇委、镇政府审定。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1.奖项设置。根据考核总成绩,23个村按三个类别分别进行排名。一类村、二类村、三类村设金银铜奖各1名,其余14个村不再进行分类,合并后取考核总成绩的前三名均得铜奖。对获金银铜奖的村分别给予10000元、8000元、6000元奖励,奖金全额奖励到城乡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不参与金银铜奖,考核排名根据相应考核项目总成绩计入名次。考核总成绩作为对村(社区)干部工作实绩评定的主要依据,评选上级有关先进,须从相关项目成绩优秀者中评选。

2.年终奖金分配。根据考核总成绩确定农村专职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奖,以村党组织书记为依据,获金奖的村为25000元,获银奖的村为22000元,获铜奖的村为19000元,其余村为16000元,其他农村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照职务系数计算发放(书记1,主任、副书记0.9,党总支委员、副主任、副社长0.8,其他三套班子成员0.75,其余人员0.65)。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考核奖,以考核标准分计算,按满分正职得奖金25000元,年终按实际考核得分比例计算考核奖,其他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照职务系数计算发放。同时,另设人均18000元/年村社书记奖励。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社工给予800元/人的奖励。

3.季度单项奖分配。季度单项考核分A、B、C三个等次进行绿、黄、红三色管理,成绩作为发放城乡社区专职工作者季度考核奖的依据。奖金按绿、黄、红三个等次分别给予700元、600元、500元的考核奖励。在此基础上,对负责该单项工作的城乡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照A、B、C考核等次进行200元、100元、0元的激励措施。四个单项考核奖奖金合计后对城乡社区专职工作者发放季度奖金,社区按二个单项考核项目发放季度奖。根据年终成绩各单项考核设一、二、三等奖各一名,并从考核先进中评选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

五、本考核办法由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度村共性工作考核细则.xlsx

          2.2023年度村社专项考核细则.xls


中共横河镇委员会  横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1日


横河镇党建综合办公室            2023年7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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