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具备高危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但在经营服务过程中未配备有救护人员和相应资质的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现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1000元。”日前,市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在游泳安全“大场景”检查中,对这家位于白沙路街道的游泳场所进行了处罚。
天气炎热,游泳成为广大市民热衷的运动休闲方式,游泳场所的安全问题也成为市民关注焦点。为营造安全的游泳环境,切实保障广大游泳者的健康和人身安全,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中心提前部署,联合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对全市游泳场所开展专项“全面体检”。
检查中,工作人员主要对证照办理情况、安全警示提醒情况、救援设施设备储备情况、经营期间的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和救护人员配备情况、场馆相关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情况等进行检查,通过全覆盖“体检”,确保各泳池安全规范经营。
“该案件是自体育领域案件划转后,我中心对该领域的首次行政处罚,给未按要求规定经营游泳馆、健身房等体育运动场所的企业敲响了警钟。”市综合行政执法中心负责人沈忠权向记者介绍,“我们将继续坚持检查与整改同步,底线和红线意识并存,加强游泳经营场所监管,全面规范游泳场馆经营行为,有效防止游泳场馆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