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行业由于门槛低、监管难等原因,违法经营、存储、充装、运输等情况时有发生。近日,我市利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契机,强化数字赋能,多部门联动合力,充分开展基层实践,织密燃气行业执法网络,成功查办一起燃气领域行刑衔接案。
事情要从今年2月说起。违法当事人王某从市煤气公司周巷储备站购入液化石油气并配送给市区的餐馆客户,为节约运输成本,王某在未取得液化石油气储存许可资质的情况下,将未销售、配送完的液化石油气瓶,非法储存在其位于横河镇上剑山村的租房内。3月初,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横河镇人民政府开展联合检查时,在王某租房内查获煤气钢瓶233个,其中满瓶的液化石油气瓶126个。“经了解,所有煤气钢瓶系王某所有,且其生产经营场所未取得相关储存许可资质,该燃气充装经营场所周边为居民生活区、重要公共建筑或城市主要交通道路,经安全风险评估,涉案场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此案进入刑事司法阶段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公诉部门实时对接,按照“行刑衔接、刑事吸收”原则,决定不再予以行政处罚。6月,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并于近日做出判决,对被告人王某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未经依法批准或许可,擅自从事危险物品存储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行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同时将查扣的煤气钢瓶予以没收。
据悉,针对燃气领域案件,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加强日常执法监管的基础上,畅通“行刑衔接”机制,运用联合惩戒开展现场勘查和证据保全工作。“同时,持续发挥多部门信息共享、分工合作的协调联动机制,打破跨部门执法的‘瓶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第一时间对接公安和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协商确立“行政执法移交案件、公安全力侦查、检察院依法起诉、法院依罪判刑”的全流程打击燃气违法犯罪的联合执法模式,高效惩治燃气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造“大综合一体化”“行刑衔接”执法联动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