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慈溪市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慈文改办〔2021〕3号)和市文改办《关于开展2022年度慈溪市文化产业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慈文改办〔2023〕2号)文件精神,经过申报、推荐、初评、合规性审查、联合复审等相关程序,对以下企业和单位(详见附件)拟入选2022年度慈溪市文化产业扶持资金资助对象,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2023年9月14日起到2023年9月21日止)以信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向市文改办反映。工作日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9590710
传 真:63980760
联系地址:慈溪市三北大街655号7楼710
附件:2022年度慈溪市文化产业扶持资金申报拟入选企业和单位名单.docx
慈溪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