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年报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执照 | 责令停 产停业 | 吊销许可证、执照 | 行政 拘留 | 其他行 政处罚 | 合计(宗) | 没收罚款金额(万元) |
218 | 560 | 514 | / | / | / | / | / | 1292 | 1856.9 |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数量 | 撤销许可数量 |
58920 | 58920 | 58912 | 8 | 1 |
说明:
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 合计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 | ||||||
10 | 368 | / | / | / | / | 2 | / | / | / | 12 |
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征收 | 行政 检查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 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
次数 | 征收总金额(万元) | 次数 | 次数 | 涉及金额(万元) | 次数 | 给付总金额(万元) | 次数 | 次数 | 奖励总金额(万元) | 宗数 |
/ | / | 450 | / | / | / | / | / | / | / | / |
说明:
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3.“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4.“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5.“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二、行政执法具体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本局继续强化执法办案指导和重大专项或案件的综合协调职能,以平专结合的工作模式,指导各办案单位加强执法力度。截止2023年度(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292件,罚没款1856.9万元。
(一)突出重点,紧抓各类专项整治。今年本局积极落实上级部署,同时结合本地区经济特点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1、根据上级文件开展“铁拳”“亮剑”“利刃”等专项行动。着眼于保障民生安全牢牢把握“稳进提质,除险保安,塑造变革”的要求,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共立案10起;2、集中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2人次,检查教育机构12家次;3、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整治。检查经营户20家;4、积极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案件查处。今年共办结不正当竞争案件27件;5、另外,还积极开展、电器容积虚标、无合法来源、医疗器械、药品等专项整治行动。
(二)大力开展减压阀规范整治。结合总局“铁拳”行动和本地市场经济现状,为规范减压阀市场。开展4次减压阀统一行动,出动执法人员360人次,调查主体54家次。且对于各地线索移送函、协查函、检测结果通报积极应对,今年共分流相关线索135份。
(三)“难案联办”创新人员培养。规范内部执法机制。定期开展案例分析、组织复杂疑难案件会商。加强基层所与综合行政执法队、业务科室的业务联系与交流,今年共开展案件会商15次。同时通过组建市级办案能手队伍、制作市级典型案例库等,成体系化地对全局执法工作进行统筹,提高全局执法干部的整体素质。
三、下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适应形势,提高电子化执法能力。根据现今经济形势的发展,本局监管领域内也出现各类依托网络产生的违法行为,此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对执法人员的电子化取证能力及本局电子化设备的配备也提出更高的要求。要有目标有节奏地做好对执法人员电子化执法的培训,同时根据省局要求,做好电子化办案区在所有所、分局的配备,并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记录仪及其他电子取证设备的配备做到全覆盖。
(二)规范检测后处理。因食品、电器等抽检存在抽检种类不同,有关规章规定的法律处置程序不同,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样不规范等,会对案件的行政处罚程序产生影响,也容易导致在碰到情况特殊的个案时处理困难。明年本局应规范检测后处理,明确各个科室、本局和基层所之间的流转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