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民政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度报告
一、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年报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执照 | 责令停 产停业 | 吊销许可证、执照 | 行政 拘留 | 其他行 政处罚 | 合计(宗) | 没收罚款金额(万元) |
0 | 0 | 0 | 0 | 0 | 0 | 0 | 10 | 10 | 0 |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数量 | 撤销许可数量 |
983 | 983 | 983 | 0 | 0 |
说明:
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 合计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征收 | 行政 检查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 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
次数 | 征收总金额(万元) | 次数 | 次数 | 涉及金额(万元) | 次数 | 给付总金额(万元) | 次数 | 次数 | 奖励总金额(万元) | 宗数 |
0 | 0 | 112 | 0 | 0 | 433 | 35858.64 | 48397 | 0 | 0 | 105 |
说明:
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3.“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4.“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5.“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二、行政执法具体工作情况
(一)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具体岗位、人数、执法领域相关情况
我局现有持证执法人员18人,其中局本级12人,民政执法保障服务中心6人。执法领域:民政。执法岗位:一线执法人员9人,法治审核人员1人,领导岗8人。
(二)本年度重点、多发行政执法案件类型、案件特点及产生原因
本年度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撤销登记案件10件,均为连续两年未按照规定参加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
(三)本年度行政执法重点工作,具体包括相关数据、工作举措、工作亮点
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邀请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宣传部、消防大队,分别对彩票销售点、养老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等29家单位开展跨部门“双随机”抽查。确定76家社会组织列入单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对其中的20家养老日间照料中心开展专项财务审计。继续开展社会组织证书、宗教场所到期换证和老年证办理“无感智办”、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发放和高龄津贴发放2项“智能秒办”,通过“无感化平台”发送短信提醒533条,免费快递送达1791次。配合税务、住建、公安、公证处等部门开展婚姻证明核查10次。做好与市场监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文广旅体局等市级部门的工作对接,开展门牌证明部门之间内部流转,出具地名证明1422件。为137家社会组织提供免费的审计服务,减轻了社会组织负担。
三、下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是深化“互联网+民政服务”改革,推行民政服务“码上办”,积极探索以长三角、长江经济带、结对帮扶地区为重点的政务服务“跨省通办”。
二是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邀请相关部门对彩票销售点、养老机构、社会组织开展跨部门“双随机”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