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7421869759/2024-00761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日期:

2024-01-24

成文日期:

2024-01-24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兑现2023年度宁波市和美乡村和省未来乡村分类创建政策扶持资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1-24 14:34 信息来源:办公室

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宁波市和美乡村艺术赋能村等创建项目名单的通知》(甬委农办发〔2024〕2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浙江省未来乡村创建成效评价结果的通知》(浙农社发〔2023〕8号)精神,我市匡堰镇樟树村、龙山镇山下村、桥头镇五姓村、逍林镇福合院村、掌起镇鹤凤村、宗汉街道百两村等6个村获评2023年度宁波市和美乡村艺术赋能村,掌起镇陈家村、观海卫镇双湖村、观海卫镇昌明村、逍林镇福合院村、横河镇梅园村、匡堰镇岗墩村、长河镇垫桥村、周巷镇万寿寺村、周巷镇天潭村、龙山镇筋竹村、龙山镇山下村、宗汉街道庙山村等12个村获评2023年度宁波市具有地域辨识度的和美乡村,龙山镇工商旅融合发展线获评宁波市“一环十线”美丽乡村风景线,龙山镇金岙村大湾路公厕等139座公厕获评宁波市农村规范化运维公厕,宗汉街道怡园村等53个村获评2023年度浙江省和美乡村达标村,龙山镇山下村、观海卫镇双湖村、长河镇垫桥村、宗汉街道庙山村等4个村通过浙江省未来乡村创建成效评估。根据《慈溪市“十四五”期间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慈村振办〔2021〕1号)和《关于“十四五”期间省市和美乡村分类创建政策扶持资金的补充通知》(慈村振办〔2023〕12号)相关规定,拟兑现创建政策扶持资金合计1368万元(详见附件)。现将奖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4日—2024年1月30日。如有异议,请与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联系,联系电话:63976748。

附件:

1、2023年度宁波市和美乡村艺术赋能村创建政策扶持资金分配明细表

2、2023年度宁波市具有地域辨识度的和美乡村创建政策扶持资金分配明细表

3、2023年度“一环十线”美丽乡村风景线创建政策扶持资金分配明细表

4、2023年度宁波市农村规范化运维公厕创建政策扶持资金分配明细表

5、2023年度浙江省和美乡村达标村创建政策扶持资金分配明细表

6、2023年度浙江省未来乡村创建政策扶持资金分配明细表

慈溪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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