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5 09:36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一、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年报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执照

责令停

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执照

行政

拘留

其他行

政处罚

合计(宗)

没收罚款金额(万元)

0

500

10

0

0

0

2

0

512

1416.5474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

92

92

92

0

0

说明:

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合计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

0

0

0

0

0

0

0

0

0

0

15

0

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征收

行政

检查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

确认

行政奖励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次数

征收总金额(万元)

次数

次数

涉及金额(万元)

次数

给付总金额(万元)

次数

次数

奖励总金额(万元)

宗数

0

0

0

0

0

0

0

0

9

4.82

0

说明:

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3.“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4.“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5.“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二、行政执法具体工作情况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目前我局机关和执法队持有执法证件在册人员分别为17人和24人。通过开展应急管理专题、安全生产业务培训、全市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执法辅助人员取证考,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系统执法人员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履职能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的乡镇(街道)执法队伍。此外,我局还加强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行“一窗受理、限时办结、规范办理、透明办理”办事规则,动态优化办事流程,定期对窗口人员、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有效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科学制定年度计划。2023年初,我局按照原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要求,结合慈溪实际,编制监督检查计划,计划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44家,按照重点检查比例不少于60%的要求,计划安排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32家,覆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6家、涉爆粉尘等各个领域。编制过程中,在拟订初稿后,先报宁波市局法规处审核,后局班子集体讨论后报慈溪市政府审批,再报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备案,并在省政务服务网慈溪市应急管理局端口进行信息公开。

(三)推进应急体系建设。今年我局印发了《慈溪市应急管理系统镇(街道)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方案》,以全面深化大综合执法一体化改革为推动力,以解决基层执法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提升执法信息化建设水平,增强执法主体素质能力,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体系化、执法流程信息化,率先在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打造规范高效的基层执法样板。

(四)保持高强度执法力度。继续深化交叉执法检查,以“分类分级,随机抽查、联动执法”方式,按照“双随机”的要求,开展镇(街道)交叉集中检查,属地应急消防管理所全程配合。每月检查企业清单报执法中队备案,严格落实有违必查要求,根据权限由属地所或执法中队立案调查。铁手腕助力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派驻一名队员脱产常驻专班,负责执法协助工作。对无证电气焊作业实行一案双罚,对无证操作人员和企业主同时作出惩戒。安排精干力量下沉执法,今年以来,执法队安排5名精干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行政执法指导专员,下派至5个重点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所,对口指导服务基层行政执法工作。

三、下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隐患不排查、问题不整改就是事故”“排查不到位就是失职,排查出来不整改是渎职”的理念。制定实施方案,精准研判,周密组织,聚焦重点行业、重要岗位、重大隐患,科学高效组织实施专项执法行动,做细做事全闭环隐患排查整治和铁手腕精准执法等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效能。强化精准执法、柔性执法、规范执法,高压打击违规电气焊、改变车间使用性质等隐患,坚决关停查封一批、顶格处罚一批、行刑衔接一批、曝光警示一批,做到严查严处零容忍,密切行刑衔接,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追责问责相关制度规定,倒逼“低小散”产业进行规范提升。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开展镇(街道)委托执法,实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一体化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