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026G/2024-138545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招考录用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卫生,卫生、体育、医保/医药管理

发布日期:

2024-01-26

成文日期:

2024-01-26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2024年慈溪市公开招聘部分专业卫技人员医学类专业毕业研究生岗位考生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布

根据《2024年慈溪市公开招聘部分专业卫技人员公告》规定,报考医学类专业毕业研究生各岗位的考生,直接参加资格复审。现将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月1日下午14:00—17:00。

2、资格复审地点:慈溪市卫生健康局二楼201会议室(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二灶潭路1258号)。

二、资格复审随带材料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其中,2022年8月31日及以前毕业的研究生还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医学技术、护理学类专业研究生除外)。报考医学类专业毕业研究生(5)岗位的,还须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全套教育部学生司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部分高校采用网签形式而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或复印件的,可提供学校证明(学校关于网签事项的通知或公告)。

其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的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的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仍在校就读的,提供入学证明)。

市卫生健康局及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审核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确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提交材料(委托书样张见附件)。

三、面试初定于2024年2月3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授权委托书样张.docx


慈溪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