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年报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执照 | 责令停 产停业 | 吊销许可证、执照 | 行政 拘留 | 其他行 政处罚 | 合计(宗) | 没收罚款金额(万元) |
7件 | 20.352万元 | 0 | 0 | 0 | 0 | 0 | 594件 | 601 | 20.352 |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数量 | 撤销许可数量 |
479 | 479 | 445 | 33 | 1 |
说明:
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 合计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 |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征收 | 行政 检查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 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
次数 | 征收总金额(万元) | 次数 | 次数 | 涉及金额(万元) | 次数 | 给付总金额(万元) | 次数 | 次数 | 奖励总金额(万元) | 宗数 |
0 | 0 | 350 | 0 | 0 | 0 | 0 | 8 | 0 | 0 | 0 |
说明:
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3.“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4.“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5.“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二、行政执法具体工作情况
(一)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具体岗位、人数、执法领域相关情况
2023年我镇持有行政执法证56人,执法队员6人,辅助执法队员16人,2023年累计立案588件,结案572件,结案率97.27%,案件公示率100%,执法检查覆盖事项324项,处罚事项42项。
(二)本年度重点、多发行政执法案件类型、案件特点及产生原因
综合执法年度多发案件为无照经营、未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垃圾乱堆放、垃圾未分类等,案件处罚金额低一般都在200元以下,是日常管理中的易发常见问题。
(三)本年度行政执法重点工作,具体包括相关数据、工作举措、工作亮点
1.2023年联合执法整改消除隐患苗头200余个,移送主管部门案件65件,未发生一起重复检查,比如在污水排放监管方面,顺利完成整改并取得行政许可43件,数量远超往年;在大气治理方面,处置秸秆焚烧、工地养成等900余起,处置率达100%,实现镇域空气质量指数从全市末位跃升至前列。
2.2023年处置难点线索51条,立案处罚4件、申请司法援助1起,帮助300余人结清欠薪470余万元,动态保持欠薪清零率100%。
3.成功办理全市首例非宗教活动场所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案、对建筑渣土未采用密闭化防尘网遮盖案、用人单位合同违法案、拒不接受劳动监察询问案等一系列新案,为维护辖区社会管理秩序稳定起到良好示范作用。
三、下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是抓好队伍建设,强化法制培训力度,提升专业能力。二是依托“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抓好执法协同,破解难点。三是围绕属地党委政府重点工作,落实好执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