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政府白沙路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0 09:28 信息来源:白沙路街道

一、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年报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执照

责令停

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执照

行政

拘留

其他行

政处罚

合计(宗)

没收罚款金额(万元)

0

0

0

0

0

0

0

0

0

0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

0

0

0

0

0

说明:

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合计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征收

行政

检查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

确认

行政奖励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次数

征收总金额(万元)

次数

次数

涉及金额(万元)

次数

给付总金额(万元)

次数

次数

奖励总金额(万元)

宗数

0

0

265

0

0

0

0

0

0

0

0

说明:

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3.“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4.“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5.“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二、行政执法具体工作情况

(一)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具体岗位、人数、执法领域相关情况

2023年,本街道行政执法持证人数43人,下沉执法人员73人。积极开展“大执法”相关工作,保持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严查严打,严防严控,加大事前处罚力度,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本年度重点、多发行政执法案件类型、案件特点及产生原因

本年度重点对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因部分企业符合《暂行办法》安全评价要求但未及时开展安评,存在安全隐患,街道督促其尽快依法开展专项安全评价。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或第三方机构,对去年统计的企业家数进行再核查,掌握本地新增涉危企业和退出涉危企业的准确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核查情况要列出隐患清单,对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要求企业落实相关安全措施,明确整改方案,按照“五落实”要求完成整改;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全部实施挂牌督办;要边排查,边整治,及时组织开展复查,落实隐患整改闭环。现我街道共有使用危化品企业8家,6家安全评估或安全评价在有效期内,2家正在评估中。

(三)本年度行政执法重点工作,具体包括相关数据、工作举措、工作亮点

创新“执法监管一件事”,将餐饮、消防等本区域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确定为“一件事”进行监管,并继续深化“综合查一次”,完善“1+8”部门执法联合机制,逐步整合执法资源,“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今年累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20余次,联合检查对象主体300余家次,实现执法扰民扰企大幅减少、违法现象持续下降、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下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夯实依法行政基础。持续开展学法工作,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法律基础知识和行政执法业务能力。

(二)规范执法程序。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要求,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推进督查工作,确保执法前、中、后各个时间段程序正确,处罚适度。

(三)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拟定案件质量考核标准,实行案件办理质量与考核挂钩。同时积极开展案件“回头看”,在总结工作中进一步提升执法效率。

(四)加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协调沟通,推进行政执法协同处置,使联合执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