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年报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执照 | 责令停 产停业 | 吊销许可证、执照 | 行政 拘留 | 其他行 政处罚 | 合计(宗) | 没收罚款金额(万元) |
132640 | 514078 | 147 | 1230 | 0 | 0 | 6359 | 0 | 654454 | 5957.74 |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数量 | 撤销许可数量 |
543493 | 543493 | 543486 | 7 | 0 |
说明:
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 合计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 | ||||||
0 | 32641 | 0 | 74 | 0 | 0 | 0 | 0 | 0 | 0 | 1 | 32716 |
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征收 | 行政 检查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 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
次数 | 征收总金额(万元) | 次数 | 次数 | 涉及金额(万元) | 次数 | 给付总金额(万元) | 次数 | 次数 | 奖励总金额(万元) | 宗数 |
0 | 0 | 1039 | 0 | 0 | 0 | 0 | 95247 | 19 | 7.7 | 2402 |
说明:
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3.“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4.“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5.“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二、行政执法具体工作情况
(一)行政执法人员总体情况
截至2023年底,我局共有正式民警1072名,均持有《人民警察证》,拥有行政执法资格。我局积极营造学法氛围,持续提升全体执法人员法律素养。
1.鼓励民警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出台《慈溪市公安局鼓励民警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及执法资格等级考试七项措施》,转发《中共慈溪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等五部门关于鼓励和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申领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考试的通知》,鼓励民警积极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已有58名民警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认真推行公安部执法资格考试。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办法》等相关规定,扎实稳步提升执法主体能力素质,73人取得高级执法资格。
3.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出台《慈溪市公安局法制员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在所队、中队等层面选任具体承担案件初期审查、执法监督、培训指导等职责的法制民警。建立执法办案中心,截至2023年底,我局法制大队共有21名法制员,执法办案部门专兼职法制员实现全覆盖。
(二)行政执法案件总体情况
1.重点执法工作数据
2023年度,慈溪市共处罚违法行为人654454人次,涉及案件数650936起,其中行政拘留6359起,不予处罚338起,罚没款项5957.74万元。行政案件中盗窃、赌博发案率较高,共处罚4851人次。盗窃多发于沿街商铺、未上锁的车内,赌博多以小金额财物在不特定场所进行,较为频发。交通违法案件仍居高不下,2023年度,共处罚交通违法人员645333人次。响应公安部对断卡行动的高压严打态势,对非法出借电话卡等涉两卡人员认真核查,涉及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查处,查处涉电诈违法人员324人次。
2.工作举措
一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我局通过开展定期培训、开展全警法律知识测试,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实战能力。二是加强执法监督。我局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健全法制员履职制度,确保案件全面实质性审查。三是深化部门协作。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3.工作亮点
一是创新执法模式。积极探索信息化、智能化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和准确性。二是运行执法办案中心。建立警力集中的办案中心,提升办案质效,提升群众满意度。三是深化普法宣传。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防骗意识和法律素养。
三、下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2024年度,慈溪市公安局将进一步落实上级部署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等制度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同时,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二是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三是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