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统计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1 09:20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一、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年报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执照

责令停

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执照

行政

拘留

其他行

政处罚

合计(宗)

没收罚款金额(万元)

0

3

0

0

0

0

0

0

3

1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

0

0

0

0

0

说明:

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合计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征收

行政

检查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

确认

行政奖励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次数

征收总金额(万元)

次数

次数

涉及金额(万元)

次数

给付总金额(万元)

次数

次数

奖励总金额(万元)

宗数

0

0

0

0

0

0

0

0

0

0

0

说明:

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3.“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4.“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5.“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二、行政执法具体工作情况

(一)行政执法人员相关情况

2023年,市统计局严格执行执法检查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执法证件申请工作,本年度新增4名通过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人员,目前全局持国家统计执法证人员12名。12名持证人员中,工业投资能源统计科3名,法规教育科、综合统计科和普查科各2名,办公室、服务业统计科和调查一科各1名。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每个执法人员均开展了规定数量以上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二)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年初制定《2023年慈溪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统计监督检查内容和办法,加强统计监管职能履行,运用“双随机”抽查制度、跨部门联合检查和掌上执法,围绕工业、投资、能源、商贸服务业、劳动工资、房地产等专业,突出重点指标和重要问题,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全年完成82家单位的执法检查,其中,“双随机”检查80家,跨部门联合检查29家。全年立案2起,结案3起,行政处罚金额共1万元。

(三)行政执法案件类型及特点

本年度行政处罚案件主要围绕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和迟报统计资料。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案件主要涉及营业收入指标的检查数与填报数不一致,通过数据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报表和台帐等相关资料进行调查取证;迟报统计资料案件主要集中在劳动工资统计领域,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下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切实提高依法统计意识。切实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再学习、再强调,进一步学习掌握中央4个重要文件和省级4个重要文件的核心内容。

(二)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工作。通过举办专题学习班和法律课堂,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统计执法人员统计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促进执法人员业务交流,进一步提高统计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加强统计违法查处力度。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努力规范依法执法和行政处罚工作,严格依法依规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为科学高效统计、严格数据管控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