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年报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执照 | 责令停 产停业 | 吊销许可证、执照 | 行政 拘留 | 其他行 政处罚 | 合计(宗) | 没收罚款金额(万元) |
10124 | 5331 | 7 | 0 | 0 | 0 | 0 | 644 | 16106 | 582.145 |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数量 | 撤销许可数量 |
1057 | 1057 | 1057 | 0 | 0 |
说明:
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 合计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 | ||||||
0 | 2 | 0 | 0 | 29 | 0 | 0 | 0 | 0 | 0 | 42 | 73 |
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征收 | 行政 检查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 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
次数 | 征收总金额(万元) | 次数 | 次数 | 涉及金额(万元) | 次数 | 给付总金额(万元) | 次数 | 次数 | 奖励总金额(万元) | 宗数 |
35 | 54.34 | 7458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
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3.“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4.“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5.“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二、行政执法具体工作情况
(一)优化提升行政许可工作。2023年以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贯彻优化营商环境升级“一号改革工程”,通过锚定办件提速、优化服务“两大路径”,高质量推进行政许可工作走实走深,刷新企业群众的办事好感度和获得感。全年共计受理行政许可1057件,作出许可数量1057件。
(二)重点紧盯行政处罚工作。为推进精细化执法、提升执法为民的水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强化问题和目标为导向,坚持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工作要求,以整治各类市容乱象、努力破解“顽疾”问题为重点,积极落实各领域专项执法行动。坚持“执法检查”与“违法打击”并重整治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强化执法联动开展水行政执法;全力做好生态环保领域执法工作;巧用“加减乘除”答好燃气工作“安全卷”等等领域专项执法工作有序开展。全年共计作出行政处罚案件16106件,案件数量、质量均得到有效提高。
(三)全面推进行政检查工作。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做好全市综合监管(综合查一次)计划执行工作。制作了全市“综合查一次”计划清单,并同步至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组织推进“综合查一次”计划实施,确保综合查一次计划、任务按期完成率达到100%。严格把控执法检查质量,定期更新监管对象重复检查线索清单,对90天内检查超过4次且未发现问题的监管对象列入重复检查名单,避免执法部门出现重复检查扰企行为,进一步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三、下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做好专项执法提升工作。根据上级要求,聚焦露天焚烧、噪声污染等民生问题治理工作,制定专项执法计划,不折不扣地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同时针对信访投诉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及时化解矛盾。
(二)深化数字赋能。进一步做好执法监管数字应用系统的使用推进,推广数字化移动执法终端应用。常态化开展“综合查一次”、“监管一件事”,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同时,开展无人洗车、后备箱经济等新领域新业务监管一件事工作。通过建立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及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业务协同,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三)完善培训机制。完善专题培训、业务轮训等,统一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法制培训。积极组织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鼓励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推进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律师全过程参与跟办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