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头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1 16:42 信息来源:桥头镇

一、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年报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执照

责令停

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执照

行政

拘留

其他行

政处罚

合计(宗)

没收罚款金额(万元)

253

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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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

3.488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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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合计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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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征收

行政

检查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

确认

行政奖励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次数

征收总金额(万元)

次数

次数

涉及金额(万元)

次数

给付总金额(万元)

次数

次数

奖励总金额(万元)

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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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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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3.“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4.“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5.“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二、行政执法具体工作情况

(一)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具体岗位、人数、执法领域相关情况

桥头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共有执法人员5人,设中队长1人,执法队员2人,法制员1人和内勤1人,执法领域主要涵盖档案、发改、经信、科技、民宗、教育、公安、民政、人力社保、自然资源、林业、建设、水行政、退役军人事务、粮食物资、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人防、消防救援、地震、气象、生态环境、农村环境卫生等24个方面。


(二)本年度重点、多发行政执法案件类型、案件特点及产生原因

桥头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本年度共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03起(其中普通程序197起,简易程序306起),案件主要覆盖建设、生态、林业、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和农村环境卫生等重点领域。普通程序案件中,无照经营、不文明养犬、生活垃圾、燃气安全和非法张贴类案件较为频发;简易程序案件中主要是非机动车停放和市容环境卫生类案件。相较去年,案件类型和执法覆盖面均有所提升:一方面是因为强化了执法监管力度,本单位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各项要求,积极开展各类型、多领域专项执法行动,对辖区范围内市容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主要包括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不文明养犬、燃气安全、水环境治理和生态环保等专项行动;另一方面是部分管理对象文明意识不足、法律意识不高,尤其是个别无证无照经营者和沿街商户,面对执法人员心存侥幸,甚至屡教不改,最终导致被处以罚款。


(三)本年度行政执法重点工作,具体包括相关数据、工作举措、工作亮点

今年以来,本单位一方面紧抓主责主业,继续落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开展多领域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另一方面扛起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做好文明城市检查和精细化考核工作。本年度共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03起,开展各类行政检查315次。

工作举措和亮点: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开展廉洁自律教育,通过观看警示片、谈心谈话等多形式,提升执法人员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加强执法业务水平,以执法培训、执法交流等多种形式促进基层执法队员跨领域、跨行业执法,培养“1+8”多方面都精通的“全科型骨干”执法人员;三是落实“集体讨论”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严肃性和合法性,重大案件由单位负责人召集研讨,分析案情、证据、程序、裁量等要素,确保每一个行政处罚案件公平公正;四是构建“公职律师结对”制度,加强执法办案法制审核力量,实现公职律师和镇(街道)相互衔接、协同发力,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下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2023年,桥头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数据量化考核较去年均有大幅提升。下阶段,本单位将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努力优化城镇容貌,服务人民群众,展示执法队伍良好形象,在巩固和提高上阶段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务求有新的突破,有序推进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继续加强队伍考核,坚持完善奖惩机制,提升考核对工作的激励作用,对个别考核存在问题的队员进行相应处置;

确保燃气安全,持续推进燃气安全整治工作,重点落实餐饮店燃气警报装置的安装工作和“胶改金”工作任务,确保燃气使用规范化;

结合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和文明城市检查要求,对建成区重点路段的沿街店铺信息登记排摸做一次系统性的梳理,进行综合查一次工作,加强市容问题监管;

深化“依法赋权、镇队合一”方式推动“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实现基层行政执法权、责、能有机统一,持续推动案件办理质、量、效有力提升;

持续推进垃圾治理问题。引导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加强沿街店铺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建立垃圾分类意识。狠抓建筑垃圾管控工作,制定《桥头镇建筑垃圾清运处置管理办法》,规范施工工地出土和建筑垃圾运输为重点,同时兼顾零星类建筑垃圾的乱处置、店铺装修建筑垃圾乱堆放等种种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