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政府浒山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1 17:11 信息来源:浒山街道

一、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年报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执照

责令停

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执照

行政

拘留

其他行

政处罚

合计(宗)

没收罚款金额(万元)

6745

1353

1

0

0

0

0

415

8514

66.6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

0

0

0

0

0

说明:

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合计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

0

1

0

0

4

0

0

0

0

0

6

0

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征收

行政

检查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

确认

行政奖励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次数

征收总金额(万元)

次数

次数

涉及金额(万元)

次数

给付总金额(万元)

次数

次数

奖励总金额(万元)

宗数

0

0

0

0

0

0

0

0

0

0

0

说明:

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3.“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4.“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5.“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二、行政执法具体工作情况

(一)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具体岗位、人数、执法领域相关情况

浒山街道现有持行政执法证件62人。执法领域涉及建设、市场监管、消防、环保等方面,其中建设领域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城市绿化、住建等方面涵盖事项最广,执法案件数量最多。

(二)本年度重点、多发行政执法案件类型、案件特点及产生原因

1、流动摊贩。主要是无照经营,该类案件由于人员流动性大,且时间大都分布在早晚,查处难度大。产生原因:受就业形势及网上舆论的影响,地摊经济火热,然而部分经营者法律知识缺乏、自律意识淡薄,不顾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擅自从事经营活动。

2、市容环境。主要是随意堆放建筑垃圾、乱张贴、生活垃圾未分类投放、非机动车违规停放等。主要原因:商铺及居民法律意识淡薄,为求方便不惜违法,教育劝导时虽然态度良好但是再犯率高。

3、犬类案件。主要是未佩戴犬牌、遛狗未拴绳。原因:当事人对相关法律条文不清楚,存在侥幸心理。处罚额度过低,违法成本低,威慑力度不足。

(三)本年度行政执法重点工作,具体包括相关数据、工作举措、工作亮点

1、以“综合查一次”为抓手,扎实推进餐饮监管。依托“综合查一次”的执法方式,对餐饮店油烟排放、垃圾分类、燃气安全等项目进行全方位清单式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2023年度,共检查餐饮店铺1500余次,立案查处垃圾分类案件247件、燃气案件37件。

2、以“拉网式排查”为手段,严格落实工地执法。对在建工地夜间施工、渣土清运、市容保洁等项目进行全面监管,多措并举强化在建工地执法巡查工作。2023年,对各在建工地工地累计开展执法检查80余次,查处夜间施工立案4起,渣土清运案件3起。

3、以“减存量、控新增”为原则,深度攻坚三改一拆。对违法建筑全方位、无死角地排摸,掌握违建数量、占地面积、具体数量等实际情况,并相应制定整改方案,全面攻克“三改一拆”工作中遇到的痛点、难点、堵点。迅速处置存量违建,坚决抵制新增违建,加快整体“清零”推进进程,完善违法建设台账。2023年度,辖区内共完成拆除违章面积48000余平方米。

三、下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1、全面提升市容秩序。深入推进市容环境专项治理,坚持“里子”与“面子”并重,聚焦街面秩序、环境卫生、道路畅通、人行道净化、户外广告整治、违法建设管控等重点,加大治脏、治乱、治差工作力度,引入大数据、无人机、智能探头等智能化模式,用科技手段助力市容管理。

2、全力推动安全整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燃气安全、食品安全、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文明养犬等方面治理。坚持日常执法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两手抓”,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推动执法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坚持边检查边普法,边整改边回访,不断夯实安全防线。  

3、大力加快“减污”进度。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推动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开展餐饮油烟污染、工地扬尘污染、秸秆焚烧污染等专项行动,全力做好“治污减霾”工作。设置油烟禁设区,进行油烟排放“回头看”行动。紧盯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执行昼夜巡查制,督促严管区内重点工地,坚决杜绝车辆带泥、带土上路。常态化开展秸秆焚烧动态巡查,做到“发现一起扑灭一起教育一起”,降低污染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