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2023年直达资金工作情况总结

发布时间:2024-01-09 16:58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为积极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按照中央、省、宁波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和直达资金下达情况,我局积极做好直达资金的分配和支付工作,以保农业、稳民生、促消费以及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为导向,规范高效、公开透明、精准到位,确保资金直接利民惠企。

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市共收到中央下达的直达资金99938.98万元,支出99016.06万元,支出进度99.1%;收到地方配套资金7588.65万元,支出6626.89万元,支出进度87.3%。收到省直达资金6524.60万元,支出6524.60万元,支出进度100%。

一、 项目支出情况

中央直达资金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资金名称

预算数

支出数

支付进度

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

56800.00

56800.00

100%

其他减税降费资金转移支付

4300.00

4300.00

100%

就业补助资金

3725.00

2963.00

79.5%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4217.00

4217.00

100%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

1616.40

1598.36

98.9%

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

566.00

566.00

100%

医疗服务与保险能力提供补助资金

499.00

356.12

74.1%

学生资助补助经费

1215.51

1215.51

100%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6932.00

6932.00

100%

  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

127.37

127.37

100%

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

1508.00

1508.00

100%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

9201.00

9201.00

100%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386.00

386.00

100%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1937.00

1937.00

100%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

112.70

112.70

100%

优抚对象补助经费

3966.00

3966.00

100%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

1830.00

1830.00

100%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

1000.00

1000.00

100%

合计

99938.98

99016.06

99.1%

省直达资金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资金名称

预算数

支出数

支付进度

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

2966.00

2966.00

100%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172.60

172.60

100%

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450.00

450.00

100%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

45.00

45.00

100%

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

2891.00

2891.00

100%

合计

6524.60

6524.60

100%

二、支出进度分析

(一)基建科共涉及七笔4929万元。1.老旧小区改造两笔共652万元。已全部支出,主要用于浒山街道2023年度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程(大通花园一期、大通花园二期、彩虹家园、金穗公寓、城隍庙)。2.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年初收到宁波补助971万元,7月份宁波收回指标79万元,剩余892万元已全部支出。项目列入棚改计划,具体用于新潮塘3#地块安置房工程项目。3.镇属薄弱学校改扩建项目122万元,分别是坎墩街道坎东小学变压器扩容及线路改造资金22万元;慈溪市碧海学校变压器扩容及线路改造资金100万元。资金已全部支出。4.2023年市属学校校舍综合改造工程218万元。分别是实验小学2023年度市属学校校舍及设施维修改造项目48万元;上林初中2023年度市属学校校舍及设施维修改造170万元,资金已全部支出。5.2023年G329舟鲁线慈溪段(K192+663-K206+968)逐段及樟新路口路面提升工程共两笔2966万元,工程于9月完工,资金已全部支出。

(二)资产科共涉及两项资金。1.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项目。《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甬财文教〔2022〕1310号 )和《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甬财文教〔2023〕576号),直达,合计金额6932万元(包括基建科385万元),现支出6932万元,支出进度100%。惠及全市中小学校109所学校,学生124234人。2.学生资助项目。《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甬财文教〔2022〕1324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中央经费预算的通知 》(甬财文教〔2023〕589号 ),直达,合计金额1215万元,现支出1215万元,支出进度100%。惠及全市普高职高14所学校,学生24938人。

(三)农业科共涉及一项直达资金。2023年收到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共计3457万。从资金项目变动看,《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甬财农〔2023〕44号),下达慈溪市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891万元,后转为省直达资金系统内指标。宁波市局通过中央直达资金系统下达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566万元。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全部用于耕地保护与补贴农民。据统计,补贴总面积共计341687.56亩,亩均受益补贴约为100.188元,覆盖15个镇(街道)、现代农业园区及农村发展中心等,受益农民高达83884户。

(四)2023年度,企业科直达资金共涉及六笔,共12255.48万元,明细如下:1.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度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甬财金〔2023〕1167号)文件精神,宁波与11月22日下达我市2023年度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根据《关于开展宁波市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该1000万元专项资金将专项用于我市普惠金融发展建设,主要是普惠领域贷款贴息、风险补偿、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等方面。2.慈溪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亏损补贴6310万元。根据《慈溪市政策性粮油财政补贴管理办法》(慈财〔2023〕356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局预拨2023年度慈溪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亏损补贴资金6310万元,为中央直达资金,目前已下拨至慈溪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3.慈溪市消费券1500万元。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消费的部署要求,推进“双促双旺”促消费稳增长工作,有效扩大内需,释放消费潜力,支撑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安排1500万元中央直达资金于“双促双旺 你消费我在助力”消费促进活动。

(五)2023年涉及社保科共计金额71136.94万元,截至12月底,已支付70218.33万元,执行率98.7%,具体明细如下:1.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经费883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已列支并关联。9月底收到中央直达资金118万元,已列支并关联。10月份收到中央直达资金253万元,已列支并关联;2023年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40790万元,调剂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已列支并关联。以上直达资金合计49991万元,已列支并关联。2.2023年京外中央单位属地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45万元,主要用于京外中央单位属地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已列支并关联。3.2023年中央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34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救助、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自费费用补助。4月宁波年初下达的医疗救助资金1528万元调整为地方配套直达资金,已列支并关联。6月收到医疗救助资金第二批101万元,直达资金合计1978万元,已列支并关联。4.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3.33万元,主要用于提升医保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有效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6月底收到直达资金70万元,累计补助资金103.33万元,已列支并关联。5.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3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事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被征地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等项目,已列支并关联。6月底收到第二批就业补助资金2624万元,9月收到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762万元,直达资金合计3725万元,已列支2963万元并关联,剩余762万元,下步按进度拨付。6.民政系统2023年共计收到上级直达资金1191万元,其中省直达资金1191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截至2023年6月底,实际支出1135.5万元,结余资金55.5万元;6月份接上级通知,该资金改为中央直达,资金改为1603.7万元,截至12月底,使用1598.14万元,结余资金主要是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根据需救助流浪乞讨人员需要支出。10月份收到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12.7万元,根据省文件要求,截至12月底使用0.226万元,结余12.474万元。上年结转中央直达资金8.36万元,为流浪乞讨专项,截至10月末已使用8.36万元。7.军人事务局2023年共计收到上级直达资金3879万元,上年结转直达资金120.18万元,合计直达资金3999.18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3915.18万元,直达资金宁波配套74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0月份收到上级补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7.7万元,11月份已支出完毕。11月底收到第三批中央优抚对象补助经费26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底,优抚抚恤方面已使用完毕。8.残联2023年共收到上级直达资金43万元,为省直达资金,6月份接上级通知,改为中央直达资金,资金改为127.37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补助,截至11月底已使用完毕。9.卫生健康局共收到8880.89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8852.47万元,省直达资金28.4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疫情防控经费、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等方面。截至目前已支出资金8738.02万元,结余142.87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 甬财社〔2023〕937号明年按流程支付。10.房管中心共收到中央直达资金393万元,用于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已全部支出。

三、资金支出成效

直达资金惠企利民效果显著,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保基本民生。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等经费涵盖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民生领域,有力保障民生政策的全面落实。同时直达资金机制项目使资金拨付更加快捷、精准,资金使用效率显著提高,慈溪财政民生支出压力得到切实缓解。二是支持保市场主体。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普惠领域贷款贴息、风险补偿、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等方面,有力推动慈溪市金融服务业发展。1500万元中央直达资金用于“双促双旺 你消费我在助力”消费促进活动,有效扩大内需,激发潜在消费动力。三是保粮食安全。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用于农田地力保护与农户补贴,有力保障慈溪市耕地数量与质量,严守耕地红线,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符合我国藏粮于地战略。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中,6310万元用于慈溪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亏损补贴,有效确保优质粮油供给。四是保重大工程建设。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等用于大型工程建设、老旧小区改建、镇属薄弱学校改扩建项目等方面。完善慈溪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水平,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五是保居民就业。就业补助资金用于机关和事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被征地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等项目,加强困难群众兜底保障,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部分资金将用于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提升劳动者技术水平,增强劳动者综合素质。同时,在拓岗方面抓手,拟用于留学生创业服务中心,鼓励留学生积极创业。

四、直达资金使用监管情况

慈溪市严格按直达资金监管制度执行,在实际中,按照监控预警报告项目针对疑点数据,及时查实,及时更正错误,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及时导入惠企利民数据明细,分配对应资金,确保资金及时抵达。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两直资金平台共发现监控预警项目66条。中央直达资金平台64条中触发未上传发文扫描件5条,均已完成认定并整改;触发疑似违规收款方账户17条,结果认定正常;疑似违规将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用于禁止支出范围2条;疑似违规用于禁止支出范围-就业补助1条;触发疑似违规使用城乡教育补助经费4条;触发未导入惠企利民35条,均已完成数据导入。省直达资金平台2条中,1条为疑似违规收款方账户,后续认定正常;1条为未导入惠企利民,相关业务科室已完成数据导入。

针对日益细致严格的监控预警管理要求,我局将继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地区监控预警,细化落实管理责任,建立高效精准的管理体系,增强信息上下游交流互通,第一时间发现并解决问题。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慈溪市财政局将在总结2023年直达资金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2024年直达资金管理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各科室间的协作配合,合理加快直达资金支出进度,推动相关业务工作有序开展。以直达资金台账为基础,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加强对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加强对预算指标分解下达、资金支付、惠企利民数据导入和已支付数据的关联工作,促进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