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95537395H/2024-181714
市市场监管局
主动公开
本单位文件
县级政策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2024-11-01
2024-10-30
面向社会
慈市监管〔2024〕61号
有效
各所(分局):
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规定,市局对自愿申报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进行了资格审核、合同和信用情况测评、违法违规行为等失信情况查询和实地抽查,决定向社会公示2024年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59家,其中首次公示企业46家、继续公示企业13家(见附件),公示期两年。公示网站: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平台(szxt.zjamr.zj.gov.cn),公示期间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希望被公示的企业进一步强化“契约”精神,重视企业合同管理,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为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市场经济交易秩序,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公示期间,各所(分局)要加强对公示企业合同管理、履约和守法经营等情况的跟踪了解,发现被公示企业存在《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中规定予以撤销的情形,要及时向市局报告。
附件:2024年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名单.doc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30日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