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365B/2024-182148
市科技局
主动公开
通知公告
科技、教育/科技
2024-11-14
2024-11-13
面向社会
各镇(街道)发展服务办,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经发科、市杭州湾环创中心建设办经发科、市现代农业开发区管委会招商服务科,各有关单位:
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产业创新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慈政办发〔2024〕5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慈溪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和企业创新联合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
(一)建设领域
智能家电、汽车零部件、关键基础件(轴承)、生命健康、新材料等产业规模大、市场主体多、行业组织化程度高的传统优势产业与战略新兴产业。
(二)申报对象
综合体建设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平台提出申请,依托单位由建设单位公开征集、择优选定,报市科技局。
(三)申报方式
采用线下纸质申报方式。申报单位提出综合体建设方案(综合体建设方案提纲见附件1),于2024年11月29日前向市科技局报送盖章确认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二、企业创新联合体
(一)建设领域
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中配套基础好、技术优势强、成长潜力大的细分赛道。
(二)申报对象
联合体由链主型企业提出申请。
(三)申报条件
链主型企业申报企业创新联合体,应具备以下条件(量化评估总分不低于80分):
1.综合实力强。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的链主型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可合并会计报表)不低于5亿元,前三年销售收入年均增速不低于全市规上企业平均增速。未来产业领域链主型企业标志性产品的上年度销售额不低于2000万元,且该产品已获行业头部客户订单。
2.研发投入大。拥有原值不少于1500万元的科研与检测设备,上年度研发投入达到3000万元以上或研发投入强度5%以上;拥有10项以上有效发明专利,或近三年实施过宁波市级及以上科技专项(重点研究计划项目)。
3.技术优势明显。属于宁波市级及以上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科创板后备企业;企业研发团队或技术合作团队负责人在相关技术领域具备较高的学术地位或行业知名度。
4.带动效应好。能够较好承接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转移转化,协同上下游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与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链主的平台支撑与技术赋能作用发挥较好。
(四)申报方式
采用线下纸质申报方式。申报单位提出联合体建设方案(联合体建设方案提纲见附件2),于2024年11月29日前向市科技局报送盖章确认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三、其他事项
请各地符合条件的单位统筹谋划,按要求及时申报。
联系人:魏佳锦
联系电话:89591354
联系地址:慈溪市三北大街777号1304室
附件:1.慈溪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方案编写参考提纲.doc
慈溪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