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026G/2024-182189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健康科普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卫生

发布日期:

2024-11-15

成文日期:

2024-11-15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应急防控管理动态】慈溪市正式开始实施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医疗救助政策

发布日期:2024-11-15 09:17 信息来源:公共卫生科

为提高艾滋病患者治疗效果,降低病例医疗负担,慈溪市现已正式开始实施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医疗救助政策。凡发生《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病种名录》所列病种的慈溪市户籍医疗保障参保人员,均可在医疗保障局获得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对象在艾滋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补偿后的个人自负和个人承担部分按70%的标准给予医疗救助。如需获得医疗救助,患者应提供出院小结、发票(发票12个月内有效)、发票清单、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慈溪市人民医院关爱门诊处,由慈溪市疾控中心代办,费用报销后打入个人医保卡账户。

目前慈溪人民医院关爱门诊已悬挂医疗救助政策宣传牌,通过展示海报、医务人员宣教等多种形式宣传该政策,指导患者申请救助。加强宣传力度,尽可能使符合救助标准的患者都得到帮助,进一步做好艾滋病患者医疗保障以及艾滋病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