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0282688011591A/2024-182336
市政府办公室
主动公开
通知公告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
2024-11-20
2024-11-20
面向社会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慈溪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浙政函〔2024〕147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慈溪市部分行 政区划调整的批复》(甬政发〔2024〕76号)精神,我市部分行 政区划调整如下:
调整庵东镇管辖范围,将庵东镇双浦、越林湖、越溪湖、观 塘、香溪、清鹭、汀湖、双岚、揽月、观澜、江汇、博海、望海 潮、水鹭湾等14个社区划出,由市政府直辖,并在此区域新设立 陆中湾街道。
调整后,庵东镇辖振东、宏兴、元祥、马潭路、下一灶、浦
东、富北、海南、三洋、新东、新舟、马中、兴陆、富民、新建、 江南、海星、华兴、虹桥、桥南、珠江、路湾、西三等23个行政 村,振东、宏兴、元祥等3个居民区,镇政府驻地不变(宏兴村 邮电路427 号);陆中湾街道辖双浦、越林湖、越溪湖、观塘、 香溪、清鹭、汀湖、双岚、揽月、观澜、江汇、博海、望海潮、 水鹭湾等14个社区,街道办事处驻观塘社区海沧路95号。
行政区划调整后,我市下辖6个街道、14个镇。
市级有关部门和庵东镇、陆中湾街道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 组织,周密实施,积极稳妥地做好各项工作,抓紧落实事务交接, 确保行政区划调整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
慈溪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0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 市法院、市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慈溪民盟、慈溪民建、慈溪 致公党、慈溪九三。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