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6947H/2024-182687

发布机构:

市交通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发布日期:

2024-12-02

成文日期:

2024-11-26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交〔2024〕64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做好202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02 10:26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局机关各科室、各执法中队、各交管所(队),所属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规范管理,表彰优秀鼓励先进,充分发挥考核激励作用,现就做好202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局机关、各执法中队、基层交管所(队)、服务中心年末全体在职编外人员。本年度涉及岗位调整的编外人员,由其年末所在部门进行考核。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由市政务服务办单独实施考核。

二、考核办法

(一)做好工作总结。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编外人员年度工作的总结与交流工作,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与不足,并按照考核优秀人员分配名额(附件1),做好年度考核优秀人选的推荐工作。

(二)确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年度内工作表现优秀、年度绩效明显、在编外人员中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者,可确定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优秀等次的名额必须控制在分配数量范围内。对工作态度消极,完成交办的工作存在推诿、拖拉等情况,或因主观原因多次未能完成本职工作的,可视情确定为合格以下(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

(三)奖励。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编外人员,全额发放年终考核奖,其中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的编外人员,增发奖励1200元/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的编外人员,减半或全额扣除年终考核奖,并将按照《慈溪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慈党办〔2016〕59号)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本年度实际工作时间不满6个月的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并按实际工作月数发放考核奖。

请各部门按规定要求认真做好编外人员年度考核工作,于2024年12月4日前将拟定考核为优秀、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人员名单报局党委审核,12月31日前将编外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2)报局办公室。

附件:1.优秀等次人数分配表

2.编外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慈交〔2024〕64号 附件1-2.doc

慈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