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95537395H/2024-186283
市市场监管局
主动公开
其他文件
县级政策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2024-12-20
2024-12-18
面向社会
慈市监管〔2024〕70号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知识产权创新,落实奖励扶持政策,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慈溪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慈政办发〔2023〕84号)和《关于印发2023年度慈溪市专利、品牌、标准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慈市监管〔2024〕2号),经权利人申请,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审核,及相关部门意见征求及网上公示后,现将2023年度第二批知识产权、标准、认证奖励资金下达,奖励资金通过甬易办平台发放到奖励对象帐户。
本次共安排奖励资金300.2015万元(奖励名单详见附件1)。其中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38项,奖励173.7015万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4家,奖励7万元;商标奖励2家3.5万元;标准奖励9家58.1万元;质量提升项目16项,奖励45.05万元;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35家,奖励11.8万元;浙品码奖励1家1.05万元。
根据我市产业政策要求,对于相关扶持政策内容重合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级别提升的给予补差奖励。由于宁波奖励政策调整,在2023年度首批发放的知识产权、标准、认证奖励资金中有12.695万元应予退回,资金退回项目名单详见附件2。
附件:1.2023年度第二批知识产权、标准、认证奖励名单.docx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慈溪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18日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12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