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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慈溪市委、慈溪市人民政府:
2024年,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全市统计法治建设新格局,努力为高质量建设共富共美现代化新慈溪提供坚强统计保障。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建立健全统计法治工作机制
1、加强法治建设领导。一方面,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定期组织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工作和有关问题,推动制定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统计检查工作计划、普法宣传教育方案,加强迎接省统计督察、防治统计造假自查自纠和落实省统计督察整改等重要工作的部署、协调和落实。另一方面,局党组共8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统计工作重要内容以及统计改革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2、推进协同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统计与纪检监察、组织、巡察、审计等部门监督协同,加强信息反馈,强化工作协调和统计监督结果运用,不断深化全市上下统计联合监督体系,切实发挥协同监督成效。今年,共3次向市委巡察办提供被巡察部门和镇街道执行统计法情况,多次向市纪委反馈省统计督察情况。
3、深化防惩造假责任制。依托今年省统计督察,进一步贯彻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坚决履行局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和各级统计人员的直接责任,积极推动市镇两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落实主要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落实直接领导责任,督促镇(街道)、产业平台和市级相关部门深化落实责任制,着力推进责任制落实走深走实。
(二)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1、全面迎接省统计督察工作。省统计局第1统计督察组于2024年4月24日至4月28日对慈溪市开展延伸统计督察,并于2024年7月19日反馈督察意见。市统计局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和镇(街道)召开整改落实协调会,研究本次督察具体整改举措,全面部署统计督察问题整改,代拟起草《慈溪市落实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11个问题,提出20项具体整改措施,逐一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在迎接省级督察和落实整改过程中,市统计局不断深化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学习,全力抓好各项制度机制贯彻落实,集中开展文件和做法自查行动并形成常态化,着力加强数据质量管控,努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全力配合查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进一步提高了督察落实整改成效。
2、不断规范统计执法检查。一是加强统计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执法检查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执法证件申请工作,本年度组织局2名人员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二是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今年3月和9月,分别开展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通过深入排查、落实整改,并将突出问题整改融入日常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常态化、长效化。三是大力开展常规执法检查。制定《2024年慈溪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统计监督检查内容和办法,加强统计监管职能履行,运用“双随机”抽查制度、跨部门联合检查和掌上执法,围绕工业、投资、能源、商贸服务业、劳动工资、房地产等专业,突出重点指标和重要问题,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全年完成执法检查82家,其中,跨部门联合检查21家,共立案1起,结案1起,行政处罚金额共2万元。四是配合查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全力配合省统计督察组移交宁波市统计局对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核实,对省统计督察反馈中慈溪市级存在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问题的5个企业(项目)进行梳理并提出处理建议,全力配合宁波市统计局立案查处。五是强化执法人员学习培训。一方面,不定期对统计执法人员开展有关法律、执法程序、统计业务等指导培训,全年共2次组织局执法人员参加司法局举办的行政执法视频培训和全国行政执法人员云宣讲活动。另一方面,积极参与、配合上级统计部门开展的统计执法活动,学习和实践相结合全面提高全市统计执法专业化水平。
3、着力强化数据质量管控。一是持续完善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办法。完善《慈溪市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办法》,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目标,过程控制为重点,持续优化统计调查数据全流程质量管控机制,有效推进统计调查各环节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二是深入开展一级预警单位重点核查。聚焦经济发展目标考核和社会民生重点领域,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重点指标核查,深挖数据问题原因,严格查处统计数据造假行为。组织各专业人员参与掌上核查,对一级预警单位重点核查,全面掌握数据质量情况,查明存在问题的原因,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指导或处罚。截至目前,共计“掌上核查”619家,工业320家、投资172家、贸易业116家和服务业11家。三是切实抓好数据审核。加强各专业报表平台审核,实时跟踪监测上报数据,掌握数据异常波动企业情况,及时指正指标错填、漏填,提前做好监测预警。
(三)深化优化统计普法宣教水平
1、聚焦依法治统,推动法律法规学习。一是推动市领导学习。市统计局多次向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汇报统计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各级领导分发相关学习资料和案例汇编,推动市领导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2月4日,在市政府第三十二次常务会议上,推动学习浙江省《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四个相关文件,通报统计违纪违法案例。7月-9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题听取市统计局关于慈溪市落实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起草情况的汇报,学习探讨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知识。11月12日,推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专题学习会,专题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相关内容。11月25日,在市政府第四十二次常务会议上,推动开展关于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学习解读及全市贯彻意见汇报。二是推进统计法进党校。10月9日,邀请宁波市局分管领导在慈溪市委党校开设的慈溪市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展以“知敬畏 存戒惧 坚决守牢统计法纪底线”为主题的授课,进一步加强培训人员依法治统观念。三是强化机关干部学习培训。依托“青春在线”、“云课堂”、“夜学”等学习平台,以集中学习和科室自主研学模式为主,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统计工作重要内容和重要文件精神等学习。推动全局机关干部学法用法考试、法律知识竞赛和业务学习培训等。四是开展镇(街道)部门专题学习。1-2月,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19个市级有关部门,分发省统计局下发的《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和宁波市统计局编印的《统计法相关知识》,要求相关内容纳入党委、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党委(党组)集中学习范围,扎实推进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加大统计造假案件警示教育力度。7月下旬,举办全市统计系统业务骨干素质提升培训班,组织镇街道、产业平台和市级相关部门近90余名统计人员在宁波大学科技学院开展学习培训,围绕统计法律法规、统计业务知识,国内外经济形势分析等进行专题讲解。
2、聚焦特殊节点,组织形式多样活动。一是特定纪念日宣传。9月份,开展以“数览发展 向新而行”为主题的中国统计开放日广场宣传,并大力开展梯屏宣传和公交候车亭宣传。政府大楼、商务写字楼等全市电梯广泛宣传投放共20部,公交候车亭宣传板块展示共9块。12月份,围绕宪法宣传周和“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开展“宪法和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知多少”问卷调查、法治征文、广场设咨询台法治宣传、局全体干部职工知识竞赛、新招录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等活动。二是日常法治宣传。4月16日,联合市经普办,在行政服务中心北门开展统计法治宣传。通过设置咨询台,摆放宣传架,结合投壶等宣传游戏环节,分发统计法治三折页、以案释法等手册。8月份,联合匡堰镇人民政府开展“青瓷博物馆统计法治宣传”活动。11月份,围绕“案例分享”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宣传组赴长河镇开展法治宣传进村(社区)活动,分发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资料和印有“慈晓统”吉祥物的宣传品。此外,每月轮流开展公交候车亭宣传并持续深化统计普法“六进”活动。
3、聚焦基层基础,开展送法入企。一是开展统计法治宣讲。借助各专业年报会议、培训会,利用“统计e家”平台,开展统计法治宣讲,逢会播放“统计法治动漫宣传视频——企事业篇”。1月份年报期间,法规科人员在建筑业、商贸服务业、工业等专业培训会上,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并赴掌起镇、长河镇开展关于统计法律法规、劳动工资等法律讲解和业务指导;3月份,联合市教育局面向各学校统计人员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讲。二是开展面对面宣教。利用执法检查、数据核查、企业走访和调研调查等,充分了解企业依法统计情况,分发宣传资料,开展一对一宣教。三是推动统计职称考试报名和继续教育学习工作。依托学习平台不断提高统计人员依法统计能力,进一步夯实企业统计基础。
二、下步工作计划
2024年,市统计局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成效明显,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学习贯彻有待加强,数据质量有待提高,统计普法宣传有待深入推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举措有待充分发挥。下一步,市统计局将以今年国家和省统计督察为契机,继续深入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努力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强化法治建设,弘扬依法统计精神。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规定,深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建设,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计划,有针对地制定下年度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创新有效普法宣传教育举措,继续做好国家和省统计督察整改工作,及时排查风险隐患,进一步提高依法统计工作水平。
(二)坚持依法治统,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着力加强部门联动,强化数据监测评价,深化部门协同监督机制,拓宽违法问题线索来源,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努力规范依法执法和行政处罚工作,严格依法依规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为科学高效统计、严格数据管控提供法治保障,以高效能统计监督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着力统准统全,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控。继续完善全市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办法体系,督促建立部门统计业务规范和部门数据质量管控办法,充分运用一体化统计监督平台,持续加大数据质量掌上核查、现场核查和资料检查力度,着力构建覆盖面更广、有效化更强的数据质量监管体系。实时跟踪监测上报数据,掌握数据异常波动企业,及时指正指标错填、漏填情况,提前做好监测预警。
(四)拓展宣传渠道,优化统计普法宣教水平。着力推动领导干部开展中央、省重要法治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学习,进一步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制度常态化。创新宣传载体,拓宽宣传渠道,利用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月、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传统节点和各大全国性普查及统计重大改革等中心工作,围绕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开展宣传教育。
(五)聚焦队伍培养,深化基层基础管理建设。系统推进统计工作机制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基层统计机构工作保障,加强统计系统人才队伍建设,配足配强统计专业人员,充实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通过定期和不定期举办全市业务骨干各类能力提升培训班,积极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和案卷评审工作,进一步强化统计干部实干创新能力锻炼培养,提升统计业务骨干队伍力量。
慈溪市统计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