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海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01 16:43 信息来源:附海镇

一、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年报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执照

责令停

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执照

行政

拘留

其他行

政处罚

合计(宗)

没收罚款金额(万元)

0

0

0

0

0

0

0

0

0

0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

0

0

0

0

0

说明:

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合计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征收

行政

检查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

确认

行政奖励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次数

征收总金额(万元)

次数

次数

涉及金额(万元)

次数

给付总金额(万元)

次数

次数

奖励总金额(万元)

宗数

0

0

0

0

0

0

0

0

0

0

0

说明:

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3.“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4.“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5.“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二、行政执法具体工作情况

(一)行政执法人员相关情况

2023年,附海镇严格执行执法检查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执法证件申请工作,本年度新增2名通过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人员,目前全局持行政执法证人员46名,全镇干部持证比例达71.8%。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每个执法人员均按照规定进行行政执法培训。

(二)本年度重点、多发行政执法案件类型、案件特点及产生原因

由于尚未进行行政执法赋权,2023年度以本单位名义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为0件。

(三)本年度行政执法重点工作,具体包括相关数据、工作举措、工作亮点

一是推行公正文明执法。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附海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对全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提出总体要求。

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公开。通过政务公开网、公示栏等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情况以及投诉电话等及时进行公开公示,切实接受群众监督。积极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应急所、派出所、市场监管分局等部门共配备执法记录仪35台,对日常巡查、调查取证、询问当事人、文书送达、行政听证、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录像、录音、拍照,实现从立案到调查、审批、行政处罚、执行等全过程记录。

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镇行政执法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截止目前,全镇共持有行政执法证件46件。

三、下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机制,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查两个100%覆盖。进一步提升合法性审查能力,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和标准化建设,提高审查质量。二是加强执法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理论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