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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282002976461L/2024-139303
市住建局
主动公开
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2024-02-20
2024-02-20
面向社会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二、2024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三、2024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九、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本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称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主要职能:本局是负责全市建设行政与房地产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门,研究制定工程建设、城市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和建筑工程勘察的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包括办公室、人事科、财务审计科、法规监察科、总师室、城建档案馆、建设管理科、房地产业科、市政建管中心、村镇建管中心、物管中心、数改办、市风貌办共13个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2024年收支总预算83100.0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4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收入预算83100.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037.09万元,占16.9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6563万元,占80.09%;其他收入2500万元,占3.00%。
三、2024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支出预算83100.09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8.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32.9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类)66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76209.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69.29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832.7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78.11万元,项目支出82089.22万元。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80600.0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037.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拨款收入6656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8.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32.9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类)66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73709.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69.29万元。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037.0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5771.37万元增加8265.7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甬有碧水”考评奖惩项目6650万元、购房财政补贴项目1870万元,排水设施保障(区县市项目)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08万元,基本支出(人员类和公用经费)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20.6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8.11万元,占0.98%;卫生健康支出(类)32.95万元,占0.23%;节能环保支出(类)6650万元,占47.37%;城乡社区支出(类)7146.74万元,占50.91%;住房保障支出(类)69.29万元,占0.5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3.1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88万元,下降8.00%,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人员去世3人,另10月新增退休人员1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9.9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93万元,下降7.81%,主要原因是:2023年10月退休1人,2024年在职人员减少1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96万元,下降7.80%,主要原因是:2023年10月退休1人,2024年在职人员减少1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4.8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11万元,下降11.13%,主要原因是:2023年10月退休1人,2024年在职人员减少1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8.1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12万元,下降5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10月退休1人,2024年在职人员减少1人。
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665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665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甬有碧水”考评奖惩项目,预算安排6650万元。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70.5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3.79万元,下降5.38%,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和调岗,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整体预算较上年减少。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4436.2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606.68万元,增长142.48%,主要原因是:住建局本级2024年度新增购房财政补贴项目1870万元,新增房租(局本级)185.40万元,新增智慧住建系统维护费10万元;法律顾问费及诉讼费较上年增加5万元、建筑业专项经费较上年增加5万元;2023年底老小区物业管理补贴357万元通过智慧财政直接分配至乡镇街道,2024年初预算357万元暂安排在局本级,待后续分配,2023年综合业务费细化分配至下属单位、调整调剂共221.51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194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866.68万元,增长2545.94%,主要原因是:年初安排的上级财政补助项目金额较上年增加,包括未来社区建设200万元、城镇污水配套管网专项补助299万元、美丽城镇建设666万元、宁波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提标改造775万元等,比上年执行数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维补助23.32万元、宁波市农村“安居宜居美居”专项50万元明显增加。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9.2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05万元,下降6.79%,主要原因是:2023年10月退休1人,2024年在职人员减少1人。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10.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32.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78.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5.1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单位2024年因公出国(境)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3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接待相关人员到机关检查、考察或办理业务、联系工作所发生的就餐相关费用。2024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本单位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2.8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保有车辆和派驻车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4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本单位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6656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111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转拨债券资金50000万元,2024年初暂无债券资金项目安排;2023年棚户改造年度还款细化分配3000万元至慈溪市房管中心,2024年初预算安排在局本级,待后续分配;2024年安排2023年及以前年度未完结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00万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补助5000万元、城中村(含梳理式改造)改造项目650万元;新增寺山路(慈百路—施山江)建设工程1600万元、下房路(慈百路-南大路)建设工程800万元、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补助项目1000万元;另外2023年度全市截污纳管建设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镇级管网补助项目等通过智慧财政直接下拨至各乡镇街道共9011万元,2024年暂按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进行安排,待后续下拨;续建项目科技路(西二环-漾山路江)工程、中心城区堵点治理工程、金水路东段新建工程、车站路(慈百路—景观大道)建设工程等项目预算较上年预算减少417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66563万元,占100.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 28330万元,主要用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0980万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补助10000万元、镇级管网补助3000万元、全市截污纳管建设工程3000万元、城中村(含梳理式改造)改造项目850万元、风貌样板区项目500万元等。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 7884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3000万元、科技路(西二环-漾山路江)工程200万元、湾底路(西二环路-水库)中官路(329国道-湾底路)新建工程800万元、金水路东段新建工程60万元、车站路(慈百路—景观大道)建设工程65万元、下房路(慈百路-南大路)建设工程800万元、寺山路(慈百路—施山江)建设工程1600万元、2024年绿道建设工程200万元、中心城区堵点治理工程10万元、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补助项目1000万元、晓记江停车场改造工程149万元等。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棚户区改造支出(项) 19675万元,主要用于棚户改造年度还款,包括慈溪市天香桥区块棚户区改造项目4300万元、慈溪市西二环北延棚户区项目6000万元、慈溪市危旧房改造一期项目3000万元、慈溪市危旧房改造二期DE及二水厂地块项目1500万元、慈溪市危旧房改造二期城东金山等区块项目4875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支出(项) 1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完成白彭小区2号楼、3号楼电梯电力管线布置工程。
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62万元,主要用于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专业技术咨询32万元和海绵城市建设年度评估工作和技术咨询服务30万元。
6.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 10600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经费补助,该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支出。
九、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8.1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4万元,下降2.2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5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上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行政执法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0辆。本单位没有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
本单位2024年没有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本单位不单独公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由部门统一公开。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 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6.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 积金。
1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出。
1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棚户区改造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按规定用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支出。
20.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支出(项):指反映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方面的支出。
2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22.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指反映用污水处理费安排的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方面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