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700XM/2024-139329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主动公开
人大代表建议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2024-02-21
2024-02-21
面向社会
钱林宝代表:
您(与叶善根、厉校跃、叶碧峰等代表)在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大会期间提出的《关于优化提升村庄规划的建议》(第163号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上轮村庄规划自实施以来,对优化村庄整体布局,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提升群众生活品质等方面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有效指导了村庄发展建设。但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确实也反应出一些问题,如对村庄历史文化资源挖掘不足,对特色资源开发利用思考不够;受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限制,可开发的村庄建设用地的空间有限;乡镇专业技术人员匮乏,导致规划实施管理无法及时跟进,可能造成规划实施“走样”,村庄建设缺乏特色和亮点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美丽乡村建设进程。关于您在议案中提到的相关建议,我们进行了深入研究,具体情况如下:
一、做好乡村发展顶层设计。目前,我市正在抓紧编制市镇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按照“做优美丽乡村”的要求,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指引,以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魅力乡村为目标,以耕地保护为重点,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按照集聚建设类、城郊融合类、整治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和搬迁撤并类等不同类型,提出差别化的村庄分类发展、分步推进的原则和要求;同步明确村庄的分级体系,确定村庄的空间布局、数量、人口规模等级与建设标准,并在各镇组织编制的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予以深化落实。在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将统筹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进一步优化村庄用地布局,主要包括:稳定和优化农业生产空间,提出“农业+”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用地需求及规划指引,按照集中连片、避免碎片化的原则明确农用地布局;合理布局城乡各类建设用地,优化村庄布局,划定集聚提升类村庄和规划保留村庄的建设用地拓展边界;明确自然保留地、陆地水域等布局。
二、启动特色村庄规划编制。一是完成慈溪市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根据村庄功能定位和建设实际,加强村庄设计和建房风貌引导,有效整合村庄生态、产业、人文等资源禀赋,重点突出串点连线成片建景和乡村特质风貌发掘,实现乡村建设发展有目标、生态环境有管控、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有保护,着力体现差异性和多元化的乡村之美,探索打造形成一批“自然生态型”“景村融合型”“历史文化型”“产村结合型”等具有慈溪特色的“浙东民居”新范式。二是推进南部沿山精品线和中部中横线精品线建设,打造我市成片连线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区和市民休闲旅游首选地。加快历史文化名村保护,重点结合方家河头、任佳溪、山下、龙山所等古村落编制保护建设规划,打造“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三是开展匡堰镇岗墩村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工作,以生态保护为第一要素,融合村庄古道、民宿等资源要素,打造翠屏山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
三、开展村庄规划评估工作。为全面掌握村庄规划情况,评估村庄规划适应性,科学制定村庄规划管控全覆盖工作计划,提升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后续实施管理效率。去年,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和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部署,围绕科学评估,分类分期推进规划全覆盖、统筹布局,提升村庄规划的实用性、强化管控,提升乡村地区景观风貌、数智牵引,提升乡村空间治理水平等四方面,对全市辖区内294个行政村的村庄规划开展评估工作。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调研、镇(街道)多次对接,形成全市村庄规划评估总报告和“一张图”。
四、推进村庄规划管控全覆盖。在村庄规划评估的基础上,我局将指导配合各镇开展新一轮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在市镇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导下,以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为抓手,结合村庄实际,以一个或几个行政村为单元,根据需要适时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逐步实现村庄规划管控全覆盖。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借鉴岗墩村村庄规划编制试点经验,注重实地现场踏勘,充分征求村民意见,积极发挥驻镇规划师专业优势,各方形成合力优化规划方案。通过明确村庄发展定位,对村庄的建设发展、用地布局、设施配套等进行整体谋划,努力形成“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确保规划成果既能改善村民人居环境,又能满足村庄发展需求。
五、创新规划编制方式方法。一是实现规划全覆盖到规划管控全覆盖的转变。按照总规村庄分类,结合村庄发展建设实际,对于近期建设需求大、项目多的村庄可通过重新编制、未编新编等方式编制村庄规划,在空间上予以保障落实。对于近期建设需求较小、项目较少的村庄可通过总规通则管理、规划调整等方式对原村规进行补充、调整,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其他村庄可以考虑原村规继续有效、控规覆盖等方式进行管控,按需适时再开展村规编制工作。二是兼顾规划刚性管控与弹性引导。在新一轮详细规划编制时,坚持问题导向,立足现实,远近结合,重点解决规划弹性与刚性关系,强化村庄规划对用地开发的指导约束,并探索土地多属性、规划留白等方式,为乡村未来发展预留弹性空间,更好地以规划引领促乡村振兴。
六、加强村庄用地需求保障。我局历来高度重视乡村产业用地需求,每年安排不少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保障乡村产业用地。我市当前用地保障实行“计划指标与存量处置挂钩”,除列入宁波市以上重大项目用地清单的可直接配置计划指标外,其他一般项目用地指标与存量土地处置完全挂钩,是指标唯一来源;同时要求“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基建项目在立项、选址、土地征收等前期工作成熟的前提下,在用地指标上予以倾斜保障;农民建房地块倡导按集中居住区进行报批,零星地块要求靠近村庄、临近道路,避免选址在空旷耕地上造成违法用地风险。在符合规划用途及其他合规性条件的前提下,农民建房地块使用国家农民建房专项指标应保尽保。
七、完善管理服务机制。2021年底,我省正式启动省级驻镇规划师制度,招募专业人才,为乡村规划管理提供专业咨询、技术把控、沟通协调、宣传等服务,助力乡村发展提档升级。2022年底,我市驻镇规划师覆盖率达到33.3%。下步,我市将根据上级的部署安排,逐步实现驻镇规划师全覆盖,并探索建立健全驻镇村规划师制度。同时进一步强化镇(街道)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全面提升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我局也将积极配合镇(街道)做好相关规划业务的指导工作。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