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00XM/2024-139344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发布日期:

2024-02-21

成文日期:

2024-02-2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93号提案的答复

邵倩倩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大会期间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古树名木保护的建议 》(第193号提案)收悉,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我市古树名木保护开展情况

古树名木是自然界和前人留下来的珍贵遗产,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文化、生态、科研价值和较高的经济价值。我市历来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一是落实了保护措施。2017年,我市对古树名木进行了再次普查,对古树名木进行了挂牌保护,建立了信息档案,对树种、树龄、胸径、生长势等做了详尽记录,给古树保护提供了依据。同时按照古树名木的属地管理和权属情况,明确了每株古树名木的管护责任单位。

二是落实古树名木保护专项经费。我市把古树名木保护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古树名木的日常管护、修复等工作正常开展。每年市财政安排有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资金,2022年兑现补助资金22.93万元。2023年出台的《慈溪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对古树名木保护补助政策也做了相应规定,具体如下:古树名木的日常管护,每年每株补助500元;对古树名木的抢救、复壮等予以安排专项经费。

三是开展古树名木救护复壮。对长势衰弱的古树,通过地上环境综合治理、地下土壤改良、有害生物防治、树洞防腐修补、树体支撑加固等措施,针对性地开展“一树一策”救护复壮,2022年我市救护复壮古树15株。

四是开展古树名木宣传活动。2013年,为增强全社会关注森林、携手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我市组织开展了“慈溪市十大古树名木”评选活动。2022年,我市开展了以保护古树名木为主题的关注森林活动。

二、下阶段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落实管护责任。根据《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进一步明确古树名木的管护责任单位,切实加强古树日常管护工作。同时继续开展古树名木的救护复壮工作,逐步恢复古树名木的生长势。

二是将古树名木数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古树名木矢量成果已在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应纳尽纳,但仍存在部分数据因矢量缺失无法纳入,下一步我们将对缺失部分内容进行调查,形成矢量数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历史资源的有效保护提供规划支撑。同时按照《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规定,处理好城市建设与古树名木保护的关系。

三是持续加强经费保障。古树名木保护是一项长期工作,我市将持续政策措施和经费保障,用于古树名木复壮和管护。同时将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纳入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鼓励社会各界、基金、社团组织和个人通过认捐、认养等多种形式参与古树名木保护。

四是加大保护宣传力度。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对弘扬生态文化,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将会多途径宣传古树名木保护的重要性,增加公众保护古树名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