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00XM/2024-139347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发布日期:

2024-02-21

成文日期:

2024-02-2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71号提案的答复

罗迪庆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大会期间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助推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第271号提案)收悉,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是以“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为依据,以乡镇或部分行政村为实施单元,统筹推进国土空间优化、美丽乡村建设、耕地保护、生态修复、产业发展和乡村治理等活动,解决乡村空间布局无序化、资源利用低效化、耕地分布破碎化、生态系统退化等问题,改善农村居住环境、促进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实现全域全要素综合整治,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和城乡共同富裕的综合性平台。2018年以来,我市积极响应省、宁波市的号召,着力开展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共立项实施了横河镇大山村等7村、掌起镇长溪村等2村、横河镇乌玉桥村等3村和匡堰镇倡隆村等3村4个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

一、建立政府主导工作机制方面

我市成立了以市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等多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慈溪市保护耕地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领导小组(下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全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谋划时严格依照“3+X”要求,即包含村庄整治、农田整治、生态修复等3项基本内容,并根据地域自然人文地理状况谋划开展乡村低效工业用地整治、历史文化名村及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废弃矿山修复等若干特色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经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集体评审论证后报宁波市审核论证,充分发挥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综合性优势,逐步形成齐抓共管、齐心协力的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新格局。

二、拓宽项目资金来源渠道方面

(一)土地整治指标补助。我市于2020年制定了《慈溪市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和补充耕地指标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完善了指标收购补助引导机制。

1.补充耕地指标由市政府统一收购、集中管理。补充耕地指标通过垦造水田产生的,按10万元/亩予以收购;通过垦造旱地产生的,按8万元/亩予以收购;提质改造项目产生新增产能的,新增产能指标按1万元/亩予以收购;旱地改水田项目要求有新增产能的,按5万元/亩予以收购。

2.建设用地复垦产生的增减挂钩指标,原则上由市统一收购、集中管理,增减挂钩指标按15万元/亩收购。通过全域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产生的增减挂钩指标,可在项目所在镇域内优先挂钩使用。

目前,我局已拟定新的《慈溪市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提高土地整治指标收购标准,下步将会同市财政局继续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激励作用,推动土地综合整治良性发展。

(二)土地出让收益分配。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采取以乡镇为主体、慈溪市政府统筹协助、多方参与的运营模式,我市积极探索社会资金融入途径,鼓励乡镇通过土地经营性收入和土地指标收入等途径实现资金平衡。同时,我局积极向上级建议在土地综合整治中建立市场化多元化参与机制,制定社会资本参与土地综合整治规范性指导意见。此外,根据现行体制政策(慈政发〔2021〕22号)对原已供地或已确权的建设用地收回后再出让的土地出让净收益,除市级项目外,其他项目全额分成给镇级,体现了对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倾斜。

三、落实后期管护责任方面

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中的后期管护主要体现在土地整治类项目上。土地整治类项目以镇为主体责任单位,负责项目申报、规划设计方案等的编制、工程施工和工程质量、后续管护和种植利用、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耕地保护监管等工作。项目验收合格后,主体责任单位要做好项目的后续管护和种植利用工作,落实管护资金和耕种利用单位或个人,签订管护协议和土地承包经营责任书,严格按照耕地用途管制要求进行种植利用,不得违法违规改变耕地用途。土地整治指标补助资金总额的20%作为项目后续管护专项资金使用落实。

四、乡村产业用地保障方面

对于符合农转用报批条件的农民建房,采取单列指标应保尽保,实报实销。每年我市安排不少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重点保障乡村产业用地,建议相关公共设施用地(如村落文化宫、惠民楼、公园和文体设施)等完善前期立项选址手续,待项目成熟、符合报批条件后,我局将在用地指标上予以重点倾斜保障。产业类项目要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须选址在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建设区的工业控制线内,且要提前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