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水利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22 08:46 信息来源:市水利局

市委、市政府:

2023年,慈溪市水利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有力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和省、宁波市、慈溪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组织领导,落实法制责任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把法治建设以及法治政府升级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同时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围绕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真正做到法治建设全局全覆盖,全贯通,积极推动各项工作进入法治化轨道。积极开展全局法律法规学习,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切实提高学法的实效性,全年定期定时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支部学习和短期培训等,并且借助借助“慈水讲坛”、周二夜学等平台,长期坚持抓不同层次、各种形式的法治学习,使广大干部切实提高了自身的法治素养。完成慈溪市节水科普展厅(慈溪市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一名同志获慈溪市新行政复议法知识竞赛二等奖。

(二)全面部署,完善制度保障

1.严格依照浙江省、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确定的职责边界履行行政处罚和行政监管职责。建立履职协作配合机制,依法履行政策制定、管理制度制定、审查审批等业务指导;坚持“处罚事项划转、监管责任不减”原则,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要求,加强源头管理、协同配合,推进事前事中监管与事后处罚无缝衔接。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的涉水乱堆、乱建、乱占等违法行为,责令整改未果之后及时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立案查处。    

2.切实加强取水许可法规体系。以加强水资源论证为重点,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审批制度,积极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和重大项目建设。对水资源开发利用从源头上把关,增强水资源管理在决策中的主动性和有效性。提前谋划浙东水资源配置背景下新一轮境外引水,主动对接浙东水资源配置通道工程(丽水滩坑至葛岙配水工程),加快梁辉水库第三轮、汤浦引水第二阶段合同续签。

3.深化落实行政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过程全纪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贯彻落实《慈溪市水利局水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慈溪市水利局水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慈溪市水利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事项清单,保障行政行为合规合理合法。并于慈溪市人民政府网址及浙江政务服务网站及时公布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审批办件公告等重点事项等信息,方便群众办事及时了解信息。

(三)创新载体,强化监管力度

推进水域监管与基层治理体系结合,在浙里“九龙联动治水” 河湖库保护应用下开展慈溪市水域智治监管平台建设,与基层四平台贯通,将18项涉及基层治理的水域监管事项集成为问题全量归集、高效联办、闭环运转的“一件事”,实现水域监管的跨部门跨层级协同,推动基层水域监管全链条闭环管理,及时制止危害防洪、供水、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保护等涉水行为,保障河湖水域行洪通畅,守住防洪安全底线,维护河湖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慈溪水域智治”项目获评慈溪市2023年十大法治创新项目。建立“水库监管一件事”执法联动机制,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为背景,强化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公安、环保等单位对全市饮用水源地水库监管力度,通过以部门协作、日常巡查、环卫保洁、数字赋能为抓手,进一步重塑水生态监管执法流程,提升执法效能,以保障水库运行及饮用水源安全。2023年,累计开展水利领域监督检查230余次,现场处置案件40余起,共移送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案件6起。

(四)强化普法,提升法治水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普法工作与水利事业工作同时部署,同时进行,同时落实。促进普法由单项式传播向服务式,互动式传播改变,提高普法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深入推进“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建立依法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和普法工作小组,并保证执法工作人员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持证上岗,合法执法。深入贯彻“八五”普法工作,积极开展普法工作,普法进社区,普法进企业,普法进学校,并结合“世界水日”、“宪法宣传日”、新“行政复议法”学习,通过广场宣传、信息宣传、联合媒体宣传,商业综合体led宣传、参观自来水厂等多途径拓宽宣传方式,达到宣传教育统一协调,提高全民爱水护水意识,形成全民共同监督新风尚。

二、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思路

2024年,我局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任务,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全面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保障决策事项贯彻执行,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做好《慈溪市河道管理办法》修订工作。

(二)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综合行政执法衔接机制,优化水行政执法,探索执法创新,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行政处罚“三项制度”,严格执行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严格按规范编制水行政执法案卷,积极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充实水行政执法队伍力量。

(三)不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行业特点,创新宣传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八五”普法规划,深化“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负责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新机制、新手段,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依法行政各环节和全过程,提高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遵守水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四)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紧紧围绕市跑改办、政务服务中心、审改办的工作部署和水利中心工作,围绕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依法实施行政审批工作,围绕涉水许可事项和服务要求,加强业务能力学习和廉洁自律教育,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效率,及时沟通协调省、市、县涉水审批“最多跑一次”改革,做好指导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