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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委、慈溪市人民政府:
2023年,我局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领航,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紧紧围绕慈溪市委的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积极打造培育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法治建设成果,高质量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法治政府建设提速
(一)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的思想旗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2023年局党委中心组开展了9次习近平法治思想方式专题学习,并组织全系统全体机关干部开展全覆盖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我局通过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主旨讲话、重要讲话精神、二十大报告新提法等内容的学习,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自然资源规划工作中来。
(二)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并向市政府及上级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以及遇到的重大问题情况,同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向社会公布,接受全民监督。我局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及学习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学习系列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我局形成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齐抓共管的法治建设工作局面,夯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到其他领导干部、到全体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闭环责任体系,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同时还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述法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三)健全局党委对自然资源规划法治建设的领导机制。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条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科室、基层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集中统一领导和协调推进的合力。制定《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并向市政府及上级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以及遇到的重大情况,同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向社会公布,接受全民监督。2023年7月6日,召开党委会议,专题听取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法治工作情况汇报。按照会议的精神为指导,在后续工作中我局班子成员带头学法、学规章,在具体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相结合,规定工作高质量完成,结合实际工作进行创新,研究针对工作短板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取得成效;同时做好法治宣传,使管理对象感受到法律刚性,自觉规范行为;政策法规科加强法治审核,按照“应审尽审”原则,确保法律保障全覆盖。局党委率先垂范,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把学法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范围,充分运用“周二夜学”、“月读报.悦分享”、每月度工作交流等形式,强化法治思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明显提速。
二、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落实规范性文件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等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次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清理掉与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文件,开展自检自查,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参与《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宁波不动产登记服务规定》等法规的立法调研座谈,结合部门工作实际难点痛点,建言献策,助力高质量法治政府建设。
(二)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贯彻执行合法性审查“应审尽审”原则,充分发挥顾问律师的作用,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及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予以全覆盖审查。2023年度,共完成各类合同(含招投标合同)合法性审查70份,行政处罚类法制审核151件,完成规划违法确认88件。依托于全方面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荣获2023年度慈溪市优秀执法案卷单位,“毕显非法占地行政处罚案”获评慈溪市优秀行政处罚案卷,“慈溪市陈百堂非法占地行政处罚案”获评宁波市优秀行政处罚案卷。
(三)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牢牢把握公开、公平、合法、便民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保障群众知情权。2023年度,我局新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51件(另农业农村局协办件2件),协助省厅、宁波市政府、慈溪市政府办理政府信息公开查档138件,均及时高效完成办理。
(四)普法宣传工作有序开展。一方面,突出主题日活动宣传,开展系列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好“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城乡规划法”等主题宣传活动,联合市司法局和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在明月湖畔的慈溪市城市展示馆举办“守护蓝天绿地精灵,共享美好地球家园”主题活动;联合市司法局、想象乐创意中心在慈溪市城市展示馆内联合开展了“土地日遇到端午节 与粽不同法相约”主题活动。另一方面,为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用法治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我局开展了一系列法治研学活动:“非遗普法展新风 麦秆画里迎亚运”法治研学活动;“品读家乡守护自然、绿色亚运法治护航”法治研学活动等。2023年,我局作为全市普法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受到中共宁波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法治政府建设文稿在省级媒体发表三篇,被宁波电视台两个栏目录用。
(五)多措并举,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按照“应调尽调,有错必纠”的原则,在行政复议、诉讼、裁决中,坚持调解优先,积极释法说理,推动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加强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有机衔接、联动协调,努力构建大调解格局,有效化解争议纠纷。2023年度,我局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件,无被纠错案件,行政诉讼案件21件(包括一审、二审、再审,检查监督),无败诉案件发生。行政案件纠错率为0,再次达成全年“无纠错”案件发生。我局“五位一体”应诉机制运行良好,行政首长出庭9次,行政首长出庭率达到100%。
三、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4年度,我局法治工作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利民为本、法治为基、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理念,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为推进“十四五”自然资源规划事业发展和共同富裕先锋市建设提供法治保障,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资规样本。
(一)充分发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作用
一是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自然资源规划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使党的各项改革决策在自然资源规划法规体系建设和依法履职尽责中得到贯彻落实。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开展全战线、全覆盖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切实贯彻落实到自然资源规划管理各项工作中,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自然资源规划法治实践。
三是完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不断激发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强化指标引领。
四是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局党委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全面落实上级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折不扣执行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推进宪法宣誓。
(二)逐步完善自然资源规划制度体系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工作格局。加强党对制度建设工作的领导,制度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依程序提请局党委研究。强化法制机构的统筹协调和审核把关职能,严格依照权限、程序制度各项制度,推进制度建设法治化。
二是加强法治改革保障。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行政审批体系一体化建设,探索优化用地、林业、用海、规划许可统一制度,推动自然资源规划全链条融合。
三是加强高质量制度供给。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突出资规特色,立足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制度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法治化水平。
(三)有效规范自然资源规划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推进重大决策法治化。严格执行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全覆盖。健全“开门决策”机制,畅通参与政策制定的渠道。充分发挥各类智库咨询作用,完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确保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开展到位。
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自然资源规划工作实际,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建设,全面实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规范的行政执法指引,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升执法水平。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机制,依法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全面提高依法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水平。
三是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定期更新权力事项,落实权力事项库监管事项认领,强化权力内部层级监管。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等,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坚持重大事项依法报告或备案,主动回应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四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提升政务公开的制度化、标准化、数字化水平,完善政务公开的配套制度建设,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运用数字化手段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重点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现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四)切实预防化解行政争议
一是持续推进重点领域风险排查。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持续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通过排查整治补短板强项,有效防范风险。
二是规范行政复议应诉行为。充分发挥,深化诉前调解机制,严格落实复议应诉相关规定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加强行政复议决定和行政诉讼裁判执行监督,做好跟踪落实。
三是加强信访纠纷协调处理。深化诉源管理,强化法治引导规范作用,依法依规开展信访事项依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提高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比率。落实信访接待日,领导干部包案办理等制度,开展重复信访治理,有效化解历史积案。强化群访、越级访的风险防控,努力控制信访增量。
四是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依法加强土地征收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
(五)全面开展自然资源规划法治宣传
一是稳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严格落实上级法治宣传教育部署,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实施“八五”自然资规普法规划。部署开展“八五”普法工作。
二是创新普法工作亮点。坚持把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摆在突出位置。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创新法治宣传方式,依托各类主题宣传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新颖的宣传活动,做到常态工作有始有终,亮点工作成效显著,确保自然资源规划领域法律法规顺利实施。
三是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强化学法的引导作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作和会前学法制度。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案例研讨、点对点指导等工作,提高机关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四是抓好法治人员队伍建设。加强法律专业人才储备和公职律师培育,优化法治人才结构,提升系统法治队伍整体素质。
四、存在困难及下步工作建议
执法边界尚未理顺。机构改革及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后,我局和其他部门的执法边界和职责划分仍未明确,尤其是与农业农村部门之间的农村个人建房执法职责划分问题,易造成执法监管缺位,增加履职风险。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执法局等职能部门对接,争取尽快理清权限,提高工作效率,依法依规行政。
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