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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
2023年,市住建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严格规范行政管理和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取得积极成效。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升级住建领域营商环境改革。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决策部署,依托投资在线审批平台3.0、施工图数字化联审系统等数字化系统,进行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全面推行全流程“不见面”审批,实现“系统之外无项目,流程之外无审批”。进一步厘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范围,施行分阶段施工许可,2023年我市共有5个项目施行分阶段施工许可。根据省、宁波要求,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的推进与全面发展,完成联合验收项目7个,已超过全年目标任务。
二是提升行政事项审批服务。依托精简流程、联动审批和网上办理等措施,提升住建领域行政事项办理效能。清单式整理限额以下项目可不办理施工许可、满足一定条件图审予以后置等举措,引导企业用尽用足优惠政策。着力打造线上线下一体的宣传网络,线下以工作人员的靠前服务、远程沟通为基础,线上以政务服务网、微信公众平台多渠道发布的一系列建设领域证照办理指南为拓展,重点破解证难办、网难上、门槛高的问题。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认真学习贯彻《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全面实行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完成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根据《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完成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编制事项目录2个,并通过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进一步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用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
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2023年共制定规范性文件7个,11月份对市住建局现行的3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由市住建局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3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两年一次的清理,共废止和失效规范性文件8件。严格执行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工程建设合同的监管。对行政机关合同事先进行合法性审查,完善行政机关合同归档、清理制度,提升行政机关合同管理规范化水平。今年共审查合同30 份,其中行政机关合同2份。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办事大厅等场所公开相关执法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等信息。全面运用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平台,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3年,依托监管平台创建执法检查任务60个,重点开展针对建筑、房产以及市政领域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33个,检查户次102次,已提前完成全部抽查事项,覆盖率为100%;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统计、综合执法、环保、消防等部门开展跨部门双随机检查19次,检查户次达66次,跨部门监管率57.57%(要求≥30.5%);开展由市住建局牵头的执法监管“一件事”8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减少扰企扰民;开展“建筑工地监管”“甬有碧水”等重点专项检查26次。
二是履行行政执法监督,积极做好行政裁决和应诉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根据《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对照检查内容,细化检查项目,并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处罚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对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由局法规科牵头法律顾问、相关业务科室研究讨论,重大疑难案件由局党委集体商量决定,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意见和证据。2023年,共收到行政复议8件,其中2件驳回、2件申请人撤回、2件正在受理中。共收到行政诉讼2件,1件一审二审均驳回,1件正在受理中。
(四)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保障
一是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住建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组织《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和《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等5次专题学习。完善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按规定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全员通过。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培训力度。组织全局54名执法人员集中学习最新《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及败诉案件等专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
二是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办理市人大建议20 件、政协提案14 件。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反馈落实检察建议1件。2023年,通过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交办市住建局的信访件2324件(按反映事项归类统计,不含咨询、意见建议),其中:12345热线1680件,占72.3%;来信、来访、网上信访644件,占27.7%。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14条,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5件。
(五)营造法治宣传教育良好氛围
在住建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开展了民法典宣传、白蚁防治宣传、物业小区爱国卫生月宣传、房屋结构安全知识培训等活动。重点开展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的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打造建筑行业“慈溪样板”,以开展各类专项培训、召开质量安全观摩会、行业领域座谈会等形式提升全市建筑行业整体管理水平,带动行业良性循环发展。2023年度共召开各类专题培训3次,观摩会2次,行业座谈1次。同时抓好内部普法教育,借力“周二夜学”平台,通过政策宣讲、现场警示教育、法纪解读等形式,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安全生产专题、违法违纪案例等内容,扎实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多样化。
二、存在的问题
2023年,市住建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建设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执法联动机制不够健全。市住建局虽在年初制定了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文件,但在问题查处、违法状态消除方面,各部门的联动效率不高,“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合力尚未完全形成。二是行政案件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今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案量相比去年下降并不明显。三是普法宣传形式不够丰富。法律法规内容严谨单调,直接学习宣传,普法内容不易接受,效果不理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建设有关情况
2023年,市住建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精神,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年计划。一年来,第一责任人严格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带头守法用法,自觉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不断提升自身法治素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领全局干部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履职尽责。局党委理论中心组认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学习专题内容。二是市住建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2023年,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1.优化法治政府建设人才队伍。加强政府法治工作机构建设,优化专业人才配置,提升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重大决策和涉法政府事务的质量和成效。
2.深化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强化行业管理。继续做好省级下发事项认领工作。根据省库事项动态调整,准确梳理监管事项,确保监管事项认领率达到100%。加强行业监管和部门履职,避免复议纠错和执法类重大负面舆情。加大对建筑、房地产、市政公用行业等的监督管理,重点抓好在建工程施工行为监管,严把工程质量关、安全关。依托系统平台,实现“双随机、一公开”事项覆盖率和任务按时完成率达到100%。
3.进一步探索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分期验收改革试点工作。统筹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分期验收试点改革工作,协调解决各职能部门分期验收工作推进中的重大事宜。做好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分期验收的政策指导、项目推进等工作。通过试点项目经验,及时总结形成项目分期验收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服务体系,制订分期验收工作机制,落实审批、现场管理、备案验收工作细则,建立项目分期验收管理长效机制。
4.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拓宽住建领域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载体,不断提高市住建局法治宣传的覆盖面、专业性、有效性。改善普法宣传方式,改善法治政府建设软环境。进一步挖掘更具有操作性的宣传形式,灵活多样、寓教于乐,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更加生动活泼,内容更加深入人心。
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