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司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27 09:43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市委、市政府: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真抓实干、履职尽责,奋力推动法治慈溪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法治建设工作的主要举措和取得的成效

(一)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工作人员管理,强化发布内容审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效能。2023年,我局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信息264条,其中通过慈溪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16条,通过“法治慈溪”官方微信发布信息248条。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处理。

(二)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制度体系,创新复议审理机制,将行政争议化解贯穿复议应诉工作全过程,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3年,全市行政复议发案量316件,较2022年增加153件,同比增长93.87%,案件数是同期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的2.37倍。全市共审结行政复议申请254件,同比增长93.89%,直接纠错率5.06%,调撤率34.65%。无被上级行政复议机构纠错案件。2023年,我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有序推进“八五”普法。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活动,顺利完成“八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组织开展“市长学法日”,83人参加通过市管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保持100%。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节日法相伴”系列活动。联合市委网信办开通“网络普法”公交专车,建成慈溪市普法宣传广场,打造落实“普法责任制”线下样板。在慈溪大剧院成功举办宁波市暨慈溪市第三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启动仪式。第七届青少年“七彩法治梦”、“法治研学营”受到青少年广泛参与好评。上线“里仁桥头讲法律”,开通“网络普法”公交专车。新增明月湖畔市级普法宣传广场、宁大科院“光梭之隧”法治长廊等市级法治阵地。新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8个,申报宁波级21个,建立市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9个。

(四)加快推进合法性审查。成立市合法性审查中心,顺利完成省级镇街合法性审查改革攻坚试点,工作成效在省、宁波市推广会上作经验交流。2023年,全市17个镇街开展合法性审查2278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 3514条(采纳2998条)。率先在宁波大市编制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公布清单两批包含21个领域206项监管事项,帮助企业提高事先预防能力。自行编制的《慈溪市小家电(智能家电)产业合规指引》,入选第一批全省重点产业合规目录管理项目,系宁波大市县(市、区)首个。

(五)加强执法监督力度。结合社会热点及上级部署,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政府机关委托第三方涉企辅助监管(包括服务)、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情况、综合行政执法着装规范管理及涉企执法“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专项监督。成立市行政执法监督中心,各基层司法所配套设立指导站。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点对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质效评议。

(六)做优公共法律服务。提前完成“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等3个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好差评”得分均在宁波平均值以上。法律援助数、认罪认罚数居宁波首位。“公证E通”提升工程完成终验,《慈溪市创推“公证E通”重塑公证办证新模式》入选2022年省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十佳案例、省无感监测获奖案例。加强律师队伍培优,律师万人比达到2.86。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运行,全市年化解纠纷近1.7万件。优化市律谐商调中心运行机制,工作模式获省高级人民法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被省委办每日简报录用。《涉企纠纷“一站式”非诉化解工作法》被命名为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商事纠纷非诉化解机制入选2023年宁波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最佳实践案例。设立慈溪首个涉外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球慈商法律服务中心,为企业海外投资提供流程代办及合规指导。

(七)筑牢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领域安全防线。制定实施亚运维稳安保工作方案,健全完善应急处突机制,圆满完成亚运安保各项任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领域总体稳定可控。牵头制定《宁波市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规定》,参加全省应急处突实战展演获上级好评。加快推动社会工作项目化改革,制定《社区矫正社会工作项目实施方案》并启动招募。依托“WE志愿”平台招募志愿者,举办骨干志愿者培训班。积极开展“双提升”活动,社区矫正对象高中及以上学历覆盖率、技能培训覆盖率均达60%以上。加强监地合作,常态化受理远程视频会见申请。

(八)提高队伍法治工作水平。联合市委组织部、财政、人力社保等部门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申领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考试的通知》,不断做大全市法治人才储备库,镇街执法证比例超60%。全年开展行政复议、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各类培训26次,持续提高干部学习能力、业务能力、实战能力。

二、存在的不足

今年以来,我局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推进法治建设的统筹力度上还需进一度加强,在法治建设创新项目的储备、培育上也存在一定短板,缺少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入选省级法治建设最佳实践的创新项目等。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对照《慈溪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局党组专题研究审议《慈溪市司法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开,全年开展新修订《行政复议法》《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等涉法主题学习15次,在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解读。健全落实党内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备案清理工作机制,2023年向市委办备案审查党内规范性文件4个。制定下发《慈溪市司法局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健全规范党组议事规则。带头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率先在宁波大市开展公职律师参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机制。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以完善体制机制为抓手,加强法治慈溪建设工作统筹力度。一是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意识。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加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落实民主评议,推动述法工作扩面提质。二是加大法治监督力度。在问题线索移交、推动问题整改、强化问责追责等方面深化与纪检监察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切实增强督察刚性。组织法治监督员集中培训、交流学习等活动,推动督察能力有效提升。三是持续开展法治创新项目培育。积极培育法治建设创新项目,通过项目立项、中期检查、最佳评选等有效途径,努力打造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法治建设标志性成果。

(二)以合法性审查工作为牵引,从源头上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巩固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改革攻坚试点成果。逐步发挥市合法性审查中心作用,到2024年底,基本实现合法性审查机构、事项、力量、培训“四个”全覆盖,力争合法性审查率、备案审查率、数字应用率达到“三个100%”。二是发挥行政复议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深化公职律师参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机制。实行办案“繁简分流”,简易案件速审速裁,深化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协同互动,竭力实现“行政复议案件复议后起诉率低于10%,起诉后败诉率低于2%,调撤率不低于40%”。三是全力遏制行政诉讼败诉。认真贯彻落实“判前提示、个案约谈、判后通报、败诉报告、移送追责”等系列规定,继续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完善推进“一案一评一反馈”机制,完善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全流程全闭环管控机制,确保一审行政败诉率低位运行。四是做强行政执法监督。依托省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各类信访投诉举报平台等数智应用,探索行政执法监督方式从被动向主动转变。按照《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行政机关委托第三方辅助监管规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重点开展“第三方辅助监管零扰企”专项监督,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保障水平。五是加快提升从事法治工作人员专业水平。贯彻落实《关于鼓励和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申领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考试的通知》文件,进一步提高全系统行政执法证和法律职业资格证持证率。

(三)以加快推进涉企增值化服务为目标,创新升级法治服务产品。强化智能小家电产业合规体系建设。编写“1+N”合规指引,即1个总指引加上若干个重点领域的合规子指引,建立全市合规服务基地矩阵,打造家电产业合规示范点,完善合规激励、宣传等机制。二是打造“一站三化”县域商事调解新模式。推进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推进涉企纠纷一站式化解,加大部门协同力度,全量归集涉企矛盾纠纷引流交办至商调中心调处化解,推动商事调解市场化运行。扩大商事调解影响力,提升社会知晓度、打开市场知名度。延伸调解服务国际化触角,依托全球慈商法律服务中心平台,拓展涉外商事纠纷解决新渠道。三是提升数字公证服务水平。进一步巩固“公证E通”提升工程改革成果,加大“三平台一程序”(数据共享平台、司法辅助平台、知识产权平台和特殊事项小程序)应用,探索更多线上公证法律服务产品。聚焦中小微企业融资和银行风险把控难题,提供债权文书网上赋强公证办理、数据核查、执行证书在线送达、逾期催告等一站式服务。

(四)以夯实基层建设为核心,严守平安稳定社会防线。一是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要求,推动司法所转型为镇(街道)综合法治机构,建立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后备梯队。二是推进诉前调解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推进诉源治理的意见》,出台《聘用退休社会人士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实施办法》《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办法》,加强行业调委会指导,推动调解队伍职业化建设,开展调解员分级分类管理和培训。三是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聚焦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帮教两大任务,全面落实社矫对象管控措施和“突发快响”应急处突机制,调研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规范化体系,持续培育一批专业化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规范参与制度,拓宽参与渠道,持续推动社区矫正社会工作项目落地见效。

(五)以优质普惠为目标,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一是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一部”《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稳步壮大律师行业规模,加快业务转型,积极参与非诉业务,承担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探索创新公职律师服务品牌。二是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站点规范建设。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并举,稳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有效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积极作用,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打造文化阵地集群,提升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覆盖面。三是扩大法律援助惠及面。全面施行经济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不受事项限制改革试点。紧盯法律援助质效,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第三方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