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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
2023年是落实“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市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规范法治政府建设行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全面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强化责任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统领全局的重点工作之一。发挥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做到“四个亲自”,形成局党委会专题研究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机制,定期部署推进具体任务和措施;制定系统法治建设考核标准,要求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切实履行卫生健康法治职责,层层推进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具体事项。
二是强化法治队伍建设。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明确专人对接落实法治日常工作。聘请常年法律顾问,配备1名公职律师,机关及下属单位建立法治建设联络员制度,定期沟通落实相关工作,把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局对下属单位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评议,确保系统法治建设有序推进。积极与其他部门对接,在具体联办任务上形成合力。
(二)坚持学法普法,提升干部法治素养
一是完善领导干部学法机制。把学法工作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组织班子开展了《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学习时报》中《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奋力推进新征程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专题学习共4次,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二是搭建各类学法平台。组织局全体干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培训,中层干部宪法宣誓,并利用周二夜学及时宣贯各类法律法规。通过定期轮训、专题培训、召开案件研讨会、以案释法等多种载体,不断增强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组织医疗机构院领导、重点人员完成依法执业在线考试,合格率98.75%。
三是广泛推动普法宣传。加强《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依托院内LED、海报、横幅以及新媒体平台,及时转发上级和司法部门要求的普法内容,营造法治宣传浓厚氛围。系统年度累计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卫生法治政策宣传500余次。
(三)坚持依法行政,确保落实法治责任
一是严格依法决策。优化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严格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决策事项目录和决策事项执行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印发《慈溪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2023年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为《慈溪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专项资金补助办法(试行)》。
二是深化合法审查和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出台《慈溪市卫生健康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2023年我局合法性审查总数152件,其中重大行政决策审查数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数2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查数60件、行政合同89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活动,全面排查和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修改1件,废止3件,继续有效9件。同时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规范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今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8件,完成办结8件。
三是强化争议风险防控。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初始阶段;完善和规范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宁波市医疗纠纷理赔处理中心慈溪工作站工作,强化与公安、司法、信访、法院等部门联合协同处置的工作机制;积极稳妥开展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应诉答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减少发案率和败诉率。2023年度行政诉讼1件,无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一起被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撤消、变更的案件,发案率有效下降,败诉率保持为零。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是扎实开展行政审批日常工作。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提升平台“一网通办率”,开启线上诊所备案(不含中医诊所),全年已完成线上线下共280家诊所执业由许可管理转为备案管理。完成2023年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工作和母婴技术人员理论培训和实践考核任务。年度窗口受理各类审批事项8659件,全部及时办结,承诺件提前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95%以上。
二是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等便民举措,深化帮老适办、服务盲人群众及“托育一件事联办”等工作,创新推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工单。全年50名老年医护人员、近30位老年公共场所经营者享受数字化政务服务,主动服务盲人群众12人次,“零次跑”办理盲人医疗按摩执业备案5件,组织托育机构联合踏勘11家,备案5家。
(五)加强行业综合监管,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不断完善行政监管措施。深化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执法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实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推进“数智卫监”建设,接入省“医疗机构院内感染重点环节风险智控”“职业健康在线”“游泳场所三色分级智能监管”等省建应用。推广“互联网+监管”,开展风险预警处置60次,查处非现场执法案件34起。同时,以省社会监督信息预警平台为支撑,通过爬虫技术抓取关键词,在美团、大众点评、新氧等网络平台开展巡查,对发现的非法医疗美容线索实行精准查处。
二是持续提升执法效能建设。2023年共立案778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64件,实际履行罚没款502.9万,其中大要案78起,罚没款317.1万,情节轻微不予处罚案件103起,移送公安机关1起。重点开展了医疗美容、非法行医、村卫生室专项整治、用人单位职业健康风险化解专项治理等执法工作。开展生活美容场所医美行为查处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190人次,立案29起,立案金额148.17万元;开展村卫生室专项整治,共整治检查129家,立案29起,立案金额15.44万元;开展无证行医联动查处,查获非法行医48起,立案金额236.34万元;对657家企业修正完善“自画像”。
三是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2023年,本部门牵头发起的联合执法任务6次,检查单位8家,其中立案查处2家;配合参与联合执法任务12次,检查单位16家;完成联合会商17起,其中本部门发起10起,参与配合7起;完成线索处置1起;在省权力监管事项库中认领事项44项,监管事项入驻率100%。成立中医养生保健、医疗美容监管工作专班,牵头召开动员会和培训会一次,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
回顾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行政处罚大案要案数量和行政处罚结案金额均位列全省第一,报送的2起案例入选宁波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在全市行政复议法知识竞赛中我局有2位同志获得二等奖等。但也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与依法行政高标准严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法治建设力量相对薄弱,化解矛盾争议、纠正执法偏差的能力需要加强,办案人员跟行政相对人沟通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普法措施和载体有待进一步完善,法治供给创新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推进法治城市建设内容和重点需要进一步丰富和突出等。
二、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思路
(一)稳步推进依法行政水平。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思践悟,持续抓好法律法规的宣贯,借助“互联网+”打造普法新常态,进一步强化普法与执法的融合力度,推进“以案释法”常态化。推进纠纷化解、风险防控,加强法治审查人员力量配备,进一步健全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在全市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星级法治单位创建,发挥年度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法治事业单位建设结果纳入考核,引导各单位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其实施细则,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信息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布本单位行政执法的领域、执法依据、业务咨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等内容。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进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不断提升平台“一网通办率”。
(三)加强监管提高执法效能。全面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从依法执业、诊疗规范、传染病防治等多方面构建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多元化监管格局。继续落实我市疾控监督员试点工作。抓好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学习、传帮带教等多形式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结合日常监督和双随机检查,在全市开展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为重点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强力推进医疗美容、职业卫生专项整治。推进数智卫监建设。完善行政执法“大综合一体化”改革跨部门监管工作机制,促进部门协同作战。
慈溪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