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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 | 当好“啄木鸟”护航村经济合作社规范运行

来源:宣教室 发布时间:2024-03-12


“这几个村存在资产运行不规范的问题,均未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这几个项目资产使用不规范,均未经过招投标程序”……在村级经济合作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整理发现多个共性问题,并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发出督促提醒。

村经济合作社是农村基层廉政风险较高的领域。为保障村集体经济有序发展,巩固深化清廉村居建设成效,2023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坚持以“小切口”为发力点,紧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乱象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以“自查+督查”的“双查”模式,深入开展村经济合作社运行专项治理,实现开放式受理、闭环式管理,牢牢守住村经济合作社的“钱袋子”,着力提高群众对基层治理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为保障“双查”模式稳中有序,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指导市农业农村局印发《2023年慈溪市村经济合作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治理总体目标、治理重点、治理内容、治理措施、进度安排及相关工作要求,为专项整治工作定好基调。

在专项整治期间,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督促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各地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排摸群众有呼声、信访较频繁及被纪检、司法机关查处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同时,市农业农村局赴观海卫镇、宗汉街道等地开展督促指导13次,跟踪各地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加大专项治理推进力度。

“为了更好跟进专项治理工作,我们对照前期汇总的问题清单,对村经济合作社领域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近期,我们抽查了附海镇、新浦镇、长河镇、坎墩街道四家单位,问题整改情况总体较好。”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介绍道。

经过拉网式排查,未公开招租、违规发放村专职干部补贴、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等125个问题已全面落实整改,相关负责人受到警示谈话。

“‘查’不是目的,‘改’才是关键。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扬‘啄木鸟’精神,紧盯村经济合作社领域突出问题推动职能部门建制度、强管理、堵漏洞,实现‘惩、治、防’一体推进,让村集体资金颗粒归仓,让村级权力规范运行。”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