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68511377N/2024-139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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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2024-03-13
2024-03-11
面向社会
慈森防指办〔2024〕4号
有效
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慈溪市“3·19”森林消防宣传主题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慈溪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3月11日
慈溪市“3.19”森林消防宣传主题活动方案
今年3月19日,是我省第15个森林消防宣传日,为进一 步强化森林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升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和避险技能,有效推动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减少森林火灾发生,根据省、宁波市森防指办关于开展“3.19”森林消防宣传主题活动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紧围绕3·19”森林消防宣传主题活动,突出《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慈溪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野外火源管理方面规章制度的宣传,强化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违规用火的法律责任等知识普及,推进森林防火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农村、进企业、进林区”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科学防控能力。
二、宣传主题
“筑牢防火屏障,守护绿水青山”。
三、活动时间
2024年3月11日-4月10日。
四、宣传内容
(一)深入开展《条例》《预案》学习宣传。深入学习贯彻《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和《慈溪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大力开展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依法管火、依法治火。
(二)深入开展森林消防形势宣传。当前到清明节前后,是我市森林火灾的易发期和高发期。各地要从抓森林消防形势宣传和教育入手,及时向全社会通报情况,警钟长鸣,切实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
(三)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宣传。围绕森林防火、“无烟”陵园、节地生态安葬等主题,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引导群众以植树、献花等文明方式祭祖,摒除焚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烧纸钱冥器等上坟陋习。
(四)深入开展科学防扑火知识宣传。强调科学、安全扑火,安全避火,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五、重点活动安排
(一)媒体宣传
时间:3月11日至4月10日。
承办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广旅体局
形式:户外大屏公益广告、景区户外大屏公益广告、森林消防宣传红丝带、“慈晓”开展森林防灭火主题宣传,普及森林防灭火基本知识。
(二)户外宣传
时间:3月11日至4月10日。
承办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广旅体局、市水利局,各涉林镇(街道)。
形式:涉林景区、涉林村居、涉林水库、进入林区主要道路等入口、道旁悬挂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横幅标语,设置语音提醒;森林防火气象等级较高时段出动宣传车宣传,派出宣传人员携带小喇叭广播宣传;气象户外电子显示屏播放森林防火安全提醒。
(三)短信和应急广播宣传
时间:3月11日至4月10日。
承办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融媒体中心。
形式:森林防火气象等级较高时段及清明节重点防火时段向气象短信服务公众发送森林防火安全提醒1-2次;通过应急广播针对林缘农村、山区农村每日准点播报7-8次森林防火公益广播。
(四)案例警示宣传
时间:3月11日至4月5日。
承办单位:市森防指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
形式:选取近年的典型野外违法用火案例,各单位微信等媒体曝光,同时播放上级制作的典型火灾案例宣传片。
(五)在校学生宣传
时间:3月19日。
承办单位:市教育局。
形式:3月19日前后在全省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六)文明祭扫宣传
时间:3月19日至清明期间。
承办单位:市民政局。
形式:市民政局通过网络、电台、报纸等媒体开展安全文明祭扫、移风易俗、森林防火、绿色文明的宣传,发布文明祭扫倡导书,同时全市各地围绕森林防火开展创建无烟陵园、倡导节地生态安葬、节俭文明新风相关活动。
(七)农业农村森林防火宣传
时间:3月8日至清明期间。
承办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形式:针对农事用火,通过“农民信箱”向全市广大农户发送提醒短信。
(八)应急救援队伍宣传
时间:3月8日至3月30日。
承办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各涉林镇(街道)森林消防队伍
形式:市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各涉林镇(街道)森林消防队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或练兵轮训,在媒体展示应急救援演练、练兵轮训活动内容,展示队伍风采,营造宣传氛围。
(九)“3·19”主题日宣传
时间:3月19日前后。
承办单位:市森防指办、市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各涉林镇(街道)。
形式:通过悬挂横幅、流动车辆广播宣传、护林员巡护宣传、进山入口卡口宣传,在广场或主要景点场地摆设宣传展板,开展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灭火知识咨询等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十)行政执法宣传
时间:3月25日至4月5日。
承办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
形式:资规部门联合公安、综合执法部门开展森林防火行政执法活动,通过打击违法违规用火行为,提升公众森林防灭火的守法意识。
(十一)开展重点人群“靶向”宣传
时间:3月8日至4月5日。
承办单位:各涉林镇(街道)
形式:对林区周边村庄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等重点人群开展靶向宣传。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森林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是森林消防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提高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根据本方案重点活动安排,制定符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的宣传活动方案,确保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协调。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市森防指办“3·19森林消防宣传”主题活动重点活动安排,加强对接、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活动。
(三)认真总结。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期间好的经验做法及亮点工作,及时报送市森防指办,市森防指办将予以宣传推广。“3·19”森林消防宣传主题活动结束后,请于4月6日前将活动简要总结和统计表报市森防指办。联系人:韩哲明,联系电话:0574-89592020。
附件:“3·19”森林消防宣传主题活动统计表
慈溪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3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