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6998R/2024-140018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发布日期:

2024-03-14

成文日期:

2024-03-13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水利〔2024〕17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公布慈溪市2024年度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的通知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市林场,市水库管理中心、市应急水源储备中心,各河区水利综合服务站:

为全面落实我市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保障工程安全运行,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落实2024年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的通知》(办运管函〔2024〕52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落实2024年度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的通知》(浙水运管〔2024〕3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各有关单位上报的人员名单,现公布全市水库、海塘、水闸、泵站、山塘等重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员名单。期间如遇人事调整,继任者自动转为责任人,具体名单不再公布。

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督促相关负责人尽职履职,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协调解决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水利工程安全稳定运行。


附件:1.水利工程2024年度安全责任人名单(有管理单位)  

   2.水利工程2024年度安全责任人名单(无管理单位)

   3.慈溪市2024年度山塘安全责任人名单

慈溪市水利局

2024年3月13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