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慈溪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慈政办发〔2023〕84号)和《慈溪市投资促进中心慈溪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慈溪市招商引资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慈投促〔2023〕4号)等文件精神,经相关单位及个人申报,各镇(街道)、产业平台初审,投资促进中心审核财政局复核,并征求市级有关部门的意见,现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1日。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的监督,如有异议者可通过来电、来信等形式向市投促中心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63960056
慈溪市投资促进中心 慈溪市财政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