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085K/2024-140038

发布机构: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日期:

2024-03-15

成文日期:

2024-03-15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2024年工作思路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一条国创主线、紧盯三个治理领域、完善五大支撑体系,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打造具有慈溪特色的“两山实践”样板,为高质量建设共富共美现代化新慈溪厚植生态底色。

主要目标:2024年,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各项指标基本达标;全年空气质量PM2.5、臭氧和空气优良率等主要指标力争完成上级下达的改善目标;地表水9个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和优良率保持100%,全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达到省级四星“无废城市”创建标准并申报;顺利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

围绕上述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靶向发力,高标准推进国创攻坚

一是攻坚薄弱指标,严格对照国创指标要求,对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系统保护、生态环境风险防范等三个任务所涉及的11项指标开展问题梳理、原因分析、精准施策,力争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PM2.5浓度等薄弱指标实现稳定达标。

二是做好中督迎检,联合市生态中心组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个专项工作组,明确各自职责,形成抓落实闭环机制。以《关于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深化排查综合整治的工作方案》为抓手,聚焦11个重点领域45项排查整治任务,深入开展12个重点行业和3个重点区域生态环境整治提升,做好中督、省督等各类督察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结合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和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等工作,制定“绿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计划,提高“双随机 一公开”日常执法监管问题发现率。

三是紧盯试点培育,以工业型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为特色培育方向,着力打造1套创新模式、4大特色工程、多个重点项目的“1+4+N”减污降碳新路径,根据首年申报、第二年培育、第三年验收试点创建安排,推进第四批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园区和第三批标杆项目的建设工作。

二、齐头并进,多维度抓好提档进位

(一)打好治气长效战

以巩固提升大气约谈整改工作成效、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坚持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推进涉气行业整治,结合重点行业整治规范要求,加大对涉气重点行业的排查力度,摸清企业底数、明确整治标准,按时保质完成整治提升工作。

二是强化涉VOCs企业源头治理,借助宁波涂料协会等平台资源,引导企业加快源头替代,推进废气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力争年底前所有使用活性炭吸附设施的企业完成改造,并同步推进用电监控安装。

三是强化综合污染防治,提升移动源清洁化水平,会同交通部门以政府补贴形式共同推进国IV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淘汰任务。深化面源综合治理,强化秸秆露天禁烧管控,进一步压实施工工地、道路扬尘防治责任,提升扬尘防控管理水平。

(二)打好治水攻坚战

以《慈溪市兴水治水五年规划(2022—2026)》为抓手,坚持标本兼治全力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提升我市水环境质量。

一是聚焦水质提优,加快实施《四灶浦流域(慈溪部分)治理工作方案(2023—2025年)》,针对2024年度的17个重点项目,倒排时序、挂图作战,每月调度工程进展,确保市控四灶浦断面稳定达到III类。对9个“千吨万人”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持续开展饮用水源保护生态补偿工作,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和整治工作,对发现问题及时完成闭环整改。建立健全海上环卫制度,强化入海排污口监管,对主要入海河流开展常态化监测工作,确保入海河流郑家浦断面水质达到III类,力争实现总氮和总磷的年度控制目标。

二是聚焦“零直排”提质,持续推进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巩固已创成的1个省创和5个市创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果,开展县级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推进省级和宁波市级标杆园区建设。对2021年至2023年通过验收的县创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组织“回头看”抽查,对列入2024年创建任务的工业园区组织实施专项核查评估,并做好宁波市局开展的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大比拼评比活动。

三是聚焦排查溯源,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综合运用遥感监测、水面航测、水下探测等实用技术,对全市所有河道、近岸海域开展深入排查,全面摸清各类排污口、城镇雨洪排口的分布和数量,形成“一口一档”名录清单,并编制排查报告。对问题排口开展水质、水量监测,查清污水混入状况,必要时开展进一步的溯源分析,为下步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推进排口整治工作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

(三)打好治废持久战

持续深化“无废城市”创建工作,以“保三争四”为目标,制定并落实2024年度工作计划内容,力争达到四星级“无废城市”建设标准。

一是深挖创建特色亮点,依托慈溪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平台,在省内率先开展“无废农业园区”创建,通过实施生态循环农业、废弃物资源利用处置、可降解地膜推广、化肥农药减量、数字智能建设等五大行动,努力打造主体小循环、产业中循环、园区大循环的生态循环格局,并编制相应建设指南。

二是守牢土壤安全底线,制定并落实2024年度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督促土壤重点排污单位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并严把土地流转关,做好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和调查质量控制。

三是浓厚“无废”宣传氛围,丰富“无废细胞”培育类别,做好培训和资料审核,形成典型引领示范作用,推动“无废理念”渗透到各行各业。持续打造无废系列品牌宣传活动,组建社会实践队伍将“无废城市”与时事政策结合开展主题宣讲,凝练“无废文化”,深入挖掘面塑、剪纸、青瓷、皮影戏等多项带有慈溪特色文化的“无废故事”。

三、多措并举,全方位提升治理能力

(一)优化预防式执法监管服务体系

一是提升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加大对我市正面清单及培育企业的帮扶指导力度,通过组建辅助执法帮扶队伍,优化重点排污单位帮扶工作方案,提升企业责任意识,增强制度落实成效,确保我市纳入宁波市正面清单企业库数量保持第一梯队。积极扩大污染源自动监控点位覆盖面,实现重点排污单位和正面清单企业自动监控系统全覆盖,2024年力争重点监控企业的覆盖数量完成上级下达任务。完善企业一源一档数据,建成慈溪企业监管数据库,对纳入管控的8000余家企业实施标签化管理。

二是探索排污许可“一件事”管理,推动乡镇环保员参与排污许可管理工作,加强乡镇一级环保机构对其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的了解掌握和动态管理,探索建立“审批发证—科室协同—镇街督促—执法闭环”的排污许可证全周期管控机制。

三是加大环境要素保障力度。强化内部提前谋划,建立业务、总量与审批数据互通机制,结合VOCs“绿岛”项目、源头替代、处理设施改造和企业清洁生产等工程,力争完成上级要求的VOCs和氮氧化物减排任务;全力保障重点建设项目指标需求,摸清存量、挖潜增效,降低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强化向上主动对接,开展VOCs排污权试点工作,盘活VOCs环境要素指标。深化排污权交易机制,组织做好省平台竞价交易和年度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工作,做好排污权有偿使用服务指导工作。

(二)补强治污基础设施体系

一是补齐治水短板,持续推进“标准站为主、微型站为辅”的水质自动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在现有74个自动监测站的基础上,完成水质自动监测站新建年度任务。紧盯慈溪农污治理短板,协调推进2024年度民生实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和新增智能排口安装年度任务。

二是升级治气平台,拓展治气联动一件事平台应用,依托宁波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探索创建具有慈溪特色的“测溯治管”合一产业集群大气环境生态治理模式,以大气环境问题为导向,以涉气监测为基础,以数据为依据,以监管为抓手,全面提升我市大气环境污染源管理决策水平。

三是推进治废项目,推进固废转运处置重点项目建设,开工建设慈溪市城市资源循环利用综合体(一期)项目;力争年底前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三)打造治污设施共建共享体系

一是树立“绿岛”意识,借力我市传统块状经济、村镇工业集聚区“两项整治”,以“三线一单”调整为契机,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深化排查综合整治行动,强化环保主动介入、过程参与和服务保障,推进老旧工业区块改造提升,着力解决一批工业园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尤其是中督、省督、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曝光问题涉及领域,在深入推进“两项整治”中树立“绿岛”意识,严格项目入园标准,推动同类产业集聚,推进治污设施共建共享。

二是推进建设两个“绿岛”项目,谋划涉VOCs“绿岛”项目,通过对接属地政府和工贸集团,确定建设主体、意向和地址,力争年底建成1个集中喷涂中心;推进改性塑料产业“绿岛”项目,完成桥头塑料基地整治,成立一家规模企业作为改性塑料“绿岛”的实施主体,形成统一运营、统一管理的产业“绿岛”模式。

三是发挥活性炭再生中心“绿岛”效应,扩大活性炭一件事监管服务平台应用范围,确保辖区内活性炭使用企业应纳尽纳,依托平台预警、服务、闭环管理等功能,加强企业活性炭使用情况监管。

(四)构建固废全链条管理体系

一是强化源头管控,组织开展全市各镇街和园区对轴承磨屑泥、铝灰渣、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专项排查工作,建全产废单位名录和信息库;加大对涉废企业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落实重点风险源企业每季度的定期巡查,开展一般风险源企业的年度全覆盖隐患排查,并对发现的隐患落实跟踪闭环管理,杜绝超期整改情况的发生。

二是强化收运监管,完善全市危险废物网格化链条式数字监管体系,督促指导重点产废企业安装AI智能监控和应用“浙固码”,持续扩大收运体系覆盖面。同时加强对省固废平台上收运信息的审核监管,及时将异常情况移交执法,努力实现管理精细化、贮存转运规范化、过程监控信息化。

三是强化末端处置,按照《宁波市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方案(2023—2025年)》,及时掌握中科众茂炉飞灰资源化项目实施进度,做好项目对接和帮扶工作;加快投用2.5万吨铝灰渣利用处置项目;积极探索轴承磨削泥危废减量化项目并视情推广。

(五)深化党风廉政责任体系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班子“一岗双责”的党风廉政责任体系,细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压实班子成员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压紧压实,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是加强动态监管,扎实开展谈心谈话和思想动态分析,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工作;不断完善党员干部廉情档案,进一步强化动态监管、预警防控,对廉政风险早发现、早处置,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干部在监督中履职尽责。

三是打造清廉机关,持续深挖“溪上青莲 清水洗廉”廉政品牌内涵,组织开展清廉分局创建工作,进一步强化系统治理,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系建设,将清廉分局建设融入全市生态环境事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锻造清廉生态环保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