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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委、市政府:
2023年,市房屋征收管理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中共慈溪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法治慈溪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慈党办〔2023〕26号)精神,将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和年度“征迁清零、净地交付”专项行动相结合,深入推进集体土地拆迁政策调整调研,坚持改革创新、攻坚突破,有序开展各项工作。现将办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在办党组统一领导下,详细制定全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办年度工作计划。办党组专题听取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同时年度学法4次,内容包括《宪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聘请专业律师事务所为办及征收所法律顾问,配备公职律师2名。2023年,我办法律顾问参与、提供相关法律服务60余次。
二是进一步优化征迁环境,推进依法行政、阳光征迁。对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2023年度我办无重大决策事项。但对每个依法启动的征迁项目,均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征迁项目启动的合法性。推进法律顾问参与征迁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全程介入征迁程序、重大疑难问题调处、复议诉讼案件会商、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等。
三是进一步发挥行政调解机制,有效推进征迁矛盾协调化解。进一步完善征迁行政争议调解化解工作机制,借助司法、信访、法律顾问等多方力量,充分做好被征迁人的思想动员工作,尤其是做好买卖双方、租赁双方以及继承人等重点对象的协调工作,把有效征迁放在首位。将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置于行政应诉工作的首位,并贯穿于行政应诉工作的全过程。进一步加强与宁波中院、办案法院的沟通对接,对于存在实质化解可能或被纠错、败诉风险的,应由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包案领导,制定化解方案,主动上门与法院沟通对接。
四是规范房屋征迁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提高行政应诉水平。今年我单位共承办房屋征迁行政诉讼31件,较去年增加182%。31件诉讼案件中,征收所为被告20件,占64.5%。针对目前征迁行政案件大量增加、应诉工作责任不清等问题,我办牵头市司法局,联合发布了《慈溪市房屋征迁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规程》,进一步厘清责任,明确了市政府、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市房屋征收所为被告的房屋征迁行政案件的应诉承办单位、应履行的职责、诉讼风险化解责任主体、责任追究等内容,尽可能避免行政行为败诉风险。
五是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弘扬法治精神。我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积极参与2023年度法治慈溪建设集中宣传活动和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参加司法局组织的新行政复议法知识竞赛,并取得较好成绩。用宣传横幅、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征迁政策宣传进社区、进动迁指挥部等多种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着力提高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征迁意识。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我办在法治建设工作能开展的工作都在积极开展,但因单位性质、工作职能、硬件设施等因素,有许多工作完成的质量和效果还有待提高。一是在法治宣传方面,因缺少对外的宣传媒介及硬件设施,导致宣传方式仍停留在拉横幅、发放政策宣传资料等较为传统的宣传模式,宣传效果并不理想。二是法治工作信息报送不够积极,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法治工作保障。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法治政府建设与房屋征迁工作融合推进。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和多种形式的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法治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重要活动节点,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开展房屋征迁政策宣传。持续开展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等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被征迁群众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三)提升行政决策能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推动法律顾问事前介入、事中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过程,更好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增强工作实效。完善法治制度,推进法治建设制度化和规范化。坚持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加大我办领导及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力度。
(四)深化数字赋能,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慈溪市数字化房屋征收系统”开发完善并投入使用,可对征地批前流程、拆迁安置等情况实现实时监管和全流程管理,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征迁工作流程,加强征迁工作的规范性。
慈溪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