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777114Y/2024-148259
市人力社保局
主动公开
通知公告
劳动、人事、监察/监察
2024-03-25
2024-03-25
面向社会
吴仙意女士(身份证号码: 33022219********27 ):
根据有关部门判刑人员数据比对,我中心于 2022年 12月起对你的社会保险养老待遇进行了暂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现责令你退回多领取的社会保险待遇,特告知如下:
一、违规事实
根据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2022)浙0282刑初1**0号刑事判决书,你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即2022年8月8日至2023年5月7日。你在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仍在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共计13069.99元。
二、处理依据
1、《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
2、《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二条;
3、《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
三、处理意见
限你在10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多领取的社会保险待遇13069.99元按规定转入我中心以下账户:
户名:慈溪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养老保险基金支出专户;
账号:201000234464934000001;
开户行: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因我中心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社会保险待遇责令退回告知书》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10日,即视为送达。你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或书面意见理由不成立的,且未按时退还的,我中心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相关规定,从你后续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中抵扣。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慈溪市北三环东路1999号市社保中心,联系电话:0574-63938120。
慈溪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