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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根据《关于开展法治乡镇(街道)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法治宁波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宁波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镇域法治建设水平。
一、主要举措及重要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统一领导。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任副组长、相关办线负责人及各行政村书记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镇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把全镇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建立党政领导班子专题学法制度,制定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开展集体学法4次。健全完善党委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全镇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制和工作规程,确定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建立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列席党政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二)健全行政权力制约体系。以“整体”理念整合市镇两级职能,理顺职权关系,建立附海镇权责清单、执法监管事项清单、审批服务权限指导目录“两清单一目录”,明确“属地管理”事项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属地管理’事项”。健全内部执法监督机制,依照工作职责和政策法规,完善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制度,规范行政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加强政府内部监管。积极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建立健全镇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和旁听庭审制度,确保出庭应诉率100%。建立行政争议排查制度,畅通行政争议受理渠道,健全行政调解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衔接,逐步形成行政争议优先导入调解的工作局面。
(三)提升行政决策科学性。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制定《附海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配套制度。对规范性文件依法开展合法性审查,组织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截止目前,未发生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因违反法律规定被撤销或责令修改的情况。
(四)强化行政执法规范性。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附海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对全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通过政务公开网、公示栏等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情况以及投诉电话等及时进行公开公示,切实接受群众监督。积极组织镇行政执法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截止目前,全镇共持有行政执法证件47件。
(五)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创新村民协商议事形式,建立村级微小权力清单,在“村务公开”“村民说事”的基础上,借助各前哨支部点召开群众会议,为群众面对面传递政策、收集民意,共商共讨发展路径。落实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将村法律顾问的接待时间、场所和联系方式向村民公布,并做好村法律顾问考核管理和监督。全面落实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育工作,定期进行法治培训。把法治教育内容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建立健全乡贤参事会、镇村两级商会、行业协会、农合联等专业化组织,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治理,为和谐附海建设集资集智、增强凝聚力。
二、特色亮点工作
我镇着力提升基层组织力,聚焦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不断完善乡村善治模式,逐步探索创设“三老一贤”基层治理品牌,将党建工作的优势和活力转化为基层治理的效能和动力。
(一)“法治乡村”突出规范自治。在村规民约修订过程中,我镇各村聘请相关乡贤担当顾问,或是收集群众意见,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在法治建设中,各村网格因地制宜吸纳当地乡贤,及时掌握社会动态,提高基层治理能力。镇、村聘请乡贤组成“海逸老娘舅”队伍,积极发挥乡村精英在农村治理、公共服务、矛盾调解中的作用。同时我镇注重村级小微权力监督管理。全面落实“村民说事”制度,推进村规民约上墙入户。建立村级圆桌工作法,在村民家里组织社情民意恳谈会、党员村民代表议事会等,广开渠道收集民意和建议。
(二)“人才智库”突出先锋领航。挖掘储备一批政治素质过硬、热心村庄发展、社会公认、能力出众的贤达人士,建立“三老一贤”人才智库,让老干部成为加速工作落实的“助推器”,让老党员成为强化党群关系的“粘合剂”,让老娘舅成为消解矛盾纠纷的“润滑油”,让新乡贤成为推动乡村发展的“智囊团”。目前,人才智库已登记139人。同时,邀请新村民向玲组建“浙里石榴红”向玲党群志愿服务站,累计吸引400多位外来人口加入,已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300余次,服务时长达1万多小时。
(三)“多元融合”突出共建共治。搭建“党建引领”“基层自治”“清风议事”“弘德扬善”“微格治理”五大功能平台,成立乡村振兴善治会、美丽乡村建设顾问团、村民建房理事会等村级自治组织,充分发挥基层民主平台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逐步形成了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截止目前,该镇“三老一贤”累计参与村庄重大公共事务决策69项,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00余起,监督参与镇村重点工程项目25个、涉及总金额6000余万元,初审和协调各类农村建房申请50余个。
三、当前面临主要问题与不足
虽然我镇在推进法治工作方面做了许多努力,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主要还在以下三方面有待加强:
一是法治意识有待加强。一方面,部分镇、村干部法治意识还较为薄弱,按照传统方式或个人意志办事的现象还一定程度上存在,部分决策时在制度执行、群众参与等方面还不够规范到位。另一方面,体现在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较为淡薄。我镇部分群众的法治观念薄弱,不配合执法、为达到个人目的而提出不合理要求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有纠纷不是去积极寻求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而是误将上访作为化解纠纷的主要渠道。
二是依法行政体系建设有待加强。镇一级的工作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涉及面广、事务繁杂,但镇级的管理职权有限,特别是行政执法相关权限薄弱,许多执法实施主体均为上级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由于职权不配套,影响了统筹协调和管理职能的发挥。执法监督方面,虽然推行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制度,但是对于清单制度的落实缺乏有效的监督措施。
三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目前,我镇执法证比例虽然已经达到考核要求,但是依然无法满足执法覆盖的需要。随着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执法重心向乡镇层面下移,现有基层的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更加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同时,行政执法部门中有法律背景的人员少,自身的法律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还不能适应依法行政的要求,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下步工作思路
下阶段,我们将针对性地改进存在的问题,创新思维、创新方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加快提升基层依法行政水平。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机制,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查两个100%覆盖。进一步提升合法性审查能力,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和标准化建设,提高审查质量。充分发挥“公、检、法、司”在我镇的站点优势,集中全镇法治力量参与乡镇重大行政决策、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等工作中去。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体系。加快法治乡村建设水平,建成普惠均等、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打通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
(二)加快数字化改革融入法治建设。围绕市委市政府数字化改革总体要求和数字法治目标,以数字化改革破解法治建设中的重难点问题,实现法治建设系统性变革。全力融合基层治理、应急管理、城乡治理等系统,实现基层治理流程再造、系统协同、数据共享。深化“互联网+”,依托智能设备、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实现可视化、实时化的综合信息展示平台和运行指挥,形成“网格全覆盖、工作无缝隙、服务零距离、管理无漏洞”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利用“群治分”微信小程序、浙里办APP、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机等整合各方力量资源,完善信息收集渠道,加强与部门的协调联接,建立社会治理与服务群众的同步联动,构建一站式的网上网下互动服务体系。
(三)加快增强宣传实效树牢法治理念。一是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内容在党委理论中心组、各个党支部主题党日的学习内容中的占比,多层次多领域多方式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推进全镇上下党员干部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切实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二是加大普法力度。在重要交通路段、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地设置永久性法治宣传阵地,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着力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强化普法网站和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运用,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科技水平,实现法治宣传教育资源的开放和共享;三是深化政务公开。继续加大政府信息、规范性文件公开力度,及时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同时,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建立健全党委重大政策举措解读和发布机制,保证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和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