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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0282079232516D/2024-148371
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主动公开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2024-03-27
2024-03-27
面向社会
西潮塘板块综合开发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国土资函〔2008〕80号)拆迁红线范围内的被拆迁人及利害关系人:
西潮塘板块综合开发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国土资函〔2008〕80号)拆迁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需要拆迁,现慈溪市房屋征收所已将《西潮塘板块综合开发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国土资函〔2008〕80号)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报送我局审核,根据《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第十条规定,被拆迁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实施方案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被拆迁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需听证的,请于2024年4月3日下午4:30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间是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4:30),同时提交身份证和土地权证、房产证或有关房产权属证明等复印件各一份。申请人材料递交地点:慈溪大道坎墩西路116号(原宁慈线征迁指挥部);联系人:周建冲;联系电话:63276704。在申请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