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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慈溪市中小学生合唱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03- 29 09: 12 信息来源: 市教育局 字号:[ ]

慈教基〔2024〕7号

各教办,各中小学:

为丰富学生课余生活,营造和谐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和艺术教育环境,展现校园文化风采,培养团结合作精神,促进学校艺术教育活动的普及和提高,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教安体〔2022〕291号) 《宁波市中小学体育美育“一生一技 ”“一生一艺”实施细则》(甬教体〔2023〕198号),以及《关于举行宁波市教育系统第二十二届艺术节的通知》(甬教体〔2024〕54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4年慈溪市中小学生合唱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1.初赛: U盘评比的形式,截止4月25日前报送

2.决赛:现场评比的形式

时间:2024年5月7日 

地点:慈溪中学

二、活动主题

民族魂•中国梦——阳光下成长。

三、参加对象及组别

参加对象为全市中小学生,比赛设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含中等职业学校)。

四、项目要求

合唱:合唱团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须为本校教师),如有其他乐器伴奏应由合唱队学生担任。每支合唱团可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不得出现宗教歌曲),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需提交合唱谱的电子版。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不用伴奏带,不用话筒,演唱1首歌曲,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五、比赛安排

比赛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3 -4月份,各地(校)全面动员,开展人人参与的合唱活动,组织以班级为单位的校级合唱比赛。

第二阶段:4月底,市级初赛(送U盘),各校合唱节目拍摄U盘送市级参赛,经过专家录像评审后,最终确定参加现场展演的节目,并通知相关学校参赛。

第三阶段:5月7日,市级现场决赛及现场颁奖。

七、报送要求

1.义务教育段学校以教办为单位进行报送参赛,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第二实验小学及局直管民办学校以校为单位报送参赛。

2.各组别报送数量要求如下:各教办各组别报送各1-2个节目,其中观海卫镇、周巷镇、龙山镇各组别报送各2-3个节目,城区教育辅导中心负责城区义务段学校的报送,小学可报7个,初中可报5个节目;各市属高中,民办学校各组别报送1个节目。获得2023年宁波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合唱一等奖的学校可不占报送名额,但必须扫码填写报名表,不需提交U盘。

3.各地(校)需在4月15日之前扫码填写报名表(扫下方二维码),联系人:马拉吉,联系电话:63919167。

4. U盘报送视频要求。内容必须是2024年录制,视频采用MP4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如发现配音、剪辑等将取消参赛资格,不使用背景大屏幕。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文件大小不超过1G,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赛项组别+学校名称+节目名称”命名。节目视频播放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

各单位将参赛U盘于4月25日前报送至教育局基教科217办公室。

八、奖项设置

1.优秀节目奖:按组别分设一、二、三等奖若干。

2.优秀指导教师奖:获得一等奖节目的指导教师给予优秀指导教师奖(限2名)。

3.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地(校)开展合唱活动的组织情况,评选若干优秀组织奖。请各地于5月10日前将优秀组织奖申报材料(含本地、校举行合唱活动的总结、方案及比赛节目单等)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慈溪市教育局

2024年3月28日

抄送:宁波市教育局体艺劳处,市府办,顾昕同志。

慈溪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