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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24年慈溪市中小学生独唱、独舞、独奏比赛暨慈溪市第四届原创儿童歌曲演唱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03- 29 09: 15 信息来源: 市教育局 字号:[ ]

慈教基〔2024〕8号

各教办,各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艺术教育水平,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现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和《关于举行宁波市教育系统第二十二届艺术节的通知》(甬教体〔2024〕5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中小学生独唱、独舞、独奏比赛暨慈溪市第四届原创儿童歌曲演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

民族魂•中国梦——阳光下成长

二、主办单位

慈溪市教育局

三、承办单位

慈溪市教育学会儿童音乐创作专业委员会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5月中旬

地点:文锦书院

四、参赛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幼儿园)

五、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要求健康向上,格调高雅,能充分体现当代中小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健康高雅的审美情趣。

2.独唱(含重唱):演唱歌曲两首,唱法不限。其中至少一首为慈溪市原创儿童歌曲作品集《放飞的童心》中的原创作品或本地词曲作者近年来的原创作品。另一首可自选歌曲。重唱人数不超过三人。

3.独舞(含双人、三人舞):自选舞种一个(拉丁舞、街舞除外)。

4.独奏(含重奏):演奏自选曲目一首。重奏人数不超过四人。

5.独舞比赛时间不超过5分钟,独奏比赛时间不超过6分钟,独唱比赛时间不超过8分钟。

6.除钢琴外,其他乐器、服装、道具等自备。

7.独唱、独舞的伴奏一律采用音乐伴奏(格式统一为MP3),独奏不能使用伴奏。

六、组别设置 

比赛设:高中组(含职高)、初中组、小学高段和小学低段四个组别。独唱类增设幼儿组,为五个组别。

七、比赛程序及报送要求

1.各教办(城区三街道社区学院),市属学校,局直管民办学校(含幼儿园)经初赛,选拔出优秀选手参加市级决赛。 

2.各组别报送选手数量要求如下:各教办(城区三街道社区学院)各组别报送选手各1名,其中观海卫镇、周巷镇、龙山镇各组别报送选手各2名,城区教育辅导中心负责城区义务段学校的报送,小学各组别可报7名,初中各组别可报5名;各市属高中,民办学校(含幼儿园)各组别报送选手各1名。

3.报送时间:各参赛单位统一在4月15日前扫码填写比赛报名表,联系人:马拉吉,联系电话:63919167。

4.独唱、独舞、独奏不能兼报。

九、奖项设立

1.根据决赛成绩每组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2.设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必须指导学生获得市“三独”比赛一等奖)。

慈溪市教育局

2024年3月28日

抄送:宁波市教育局体艺劳处,市府办,顾昕同志。

慈溪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