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07 12:16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市委、市政府:

2023年度,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2023年度法治慈溪建设工作要点》(慈党办〔2023〕26号)等文件要求,大力推进应急管理体系法制建设,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我局强化党政同责工作机制,创新安全监管手段措施,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保障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序。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铸安2023”、除险保安、矿山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等一系列重点领域的专项行动,聚焦重点、精准检查、严格执法,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截至12月底,我局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512起(均为事前处罚),罚款总额1416.5474万元(均为事前处罚),案均值约3.48万元,处罚数和罚款总额均位列宁波各区县(市)第一。在行刑衔接方面,我局与司法机关建立良好的工作联动机制,今年共移送行刑衔接案件10起12人,案件数位列宁波第一。

(二)完善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开展应急管理系统推进乡镇(街道)执法规范化试点工作。作为全省两个试点地区之一,今年我局印发了《慈溪市应急管理系统镇(街道)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方案》,通过此次试点工作,以全面深化大综合执法一体化改革为推动力,以解决基层执法问题为导向,率先在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打造规范高效的基层执法样板。二是加强全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社会监督,促进应急管理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宁波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推荐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17名并选聘技术检查员9名。三是全局执法计划全部通过“双随机”系统抽查,按照“全面覆盖、动态管理”的原则,推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扩大大数据技术在执法监管中的运用。截至12月底,我局掌上执法率100%、抽查事项覆盖率100%、行政检查事项覆盖率100%、应用信用规则率100%、事件处置率100%。

(三)加强部门联合,形成执法打击合力。一是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强化跨部门综合监管,在实际工作中,结合我局全年执法计划和专项执法计划,科学制定执法任务,根据工作实际和监管能力等情况,由业务部门分类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二是根据《宁波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工作指导意见(试行)》,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工作,压实责任,落实精准执法。三是与司法机关建立良好的工作联动机制,及时移送涉及治安拘留、刑事犯罪的案件,对按期未缴纳罚款的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按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的实施办法》《慈溪市安全生产、消防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协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完善安全生产、消防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四是继续推进镇(街道)全面执法委托工作,受委托单位严格按照委托权限,遵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和规定,保证程序合法、实体合法。

(四)强化执法培训,夯实干部队伍建设。一是积极开展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水平。今年以来,我局先后开展应急管理专题、安全生产业务培训、新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通过基层执法实务的讲解,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小微企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镇(街道)人员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履职能力;组织开展全市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执法辅助人员取证考试,打造一支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的乡镇(街道)执法辅助队伍;组织全局上下广泛开展新行政复议法的学习,组织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行政复议法。二是加强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行“一窗受理、限时办结、规范办理、透明办理”办事规则,动态优化办事流程,定期对窗口人员、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有效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持续深化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利用“互联网+”模式优化政务服务,实现事项办理提效增速。依托浙江省政务服务大厅,向服务对象提供“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办结”等全流程电子政务服务,用网上数据代替群众跑腿。并且利用部门间数据共享,减少证明材料收取。截至12月底,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92件次。二是全面推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对外公开公布承诺制事项清单和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同时对于不能适用告知承诺的事项,采用容缺受理;按“最多跑一次”要求,在企业上报材料前,推行预约制,根据预约,在主要材料准备完成后,提前实施现场审查。三是持续开展“企证查”平台的应用和推广工作,企业获取合法合规证明可以通过“浙里办”APP提交申请,结果可以在线打印或选择快递送达,截至12月底,已开具企业合法合规证明133家,提前办结率达83%。

(六)开展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以案普法”工作。持续曝光“一案双罚”“行刑衔接”等安全生产典型违法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实现“查处曝光一个,警示震慑一批”的效果。今年以来,我局在部系统报送典型案例6个,案件报送率、合格率皆为100%;也在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等平台以图文形式起到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的作用。二是开设曝光专栏。我局在慈溪日报开设宣传专栏、专版,定期在《慈溪日报》、局微信公众号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给企业主敲响警钟。截至12月底,已累计在慈溪日报曝光6批,共计32个案例;在局微信公众号曝光13批,累计59个案例。二是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在“5.12”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紧紧围绕“防范灾害风险,护航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多发易发灾害基本知识与防范应对基本技能培训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充分利用户外大屏、楼宇字幕、防灾减灾体验馆、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等线下载体和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线上载体,加强极端灾害天气风险识别、自救互救技能培训,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公众特别是儿童、老人、残障人士等社会群体的应急避险意识和能力,营造全民参与防灾减灾的浓厚氛围;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宣传“五进”典范代表,在启动仪式上首发“我为安全代言”主题宣传片,并对“五带头”企业主要负责人模范代表进行了现场颁奖。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镇(街道)在慈溪市大剧院室外广场开展集中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全月共累计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27场,参与18526人次,网络直播1场,累计超5.5万人观看,起到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提升安全技能的作用。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当前存在的不足主要是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普法工作仍有待加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力度有了大幅提升,群众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方面仍有待提升。二是基层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仍不足,需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培训,强化执法规范,不断增强执法检查对安全生产的推动作用。三是精准执法仍存在不足。在执法过程中不敢真碰硬,存在畏难心态,选择性执法等不平衡现象依然存在。

三、党政领导履职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党委专题听取上一年度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二是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召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三是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并按规定推进党务公开。四是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

四、明年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一个专班统筹、一套机制运作、一个平台调度,发挥专班整体统筹协调作用,有效运行“日调度、日研判、日通报”工作机制,统一做好汇总梳理交办跟踪督查反馈闭环。充强化分级分类监管,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企业、重大隐患问题,做到全面排查、闭环整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压实安全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根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原则,进一步明确新领域新业态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二)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隐患不排查、问题不整改就是事故”“排查不到位就是失职,排查出来不整改是渎职”的理念。制定实施方案,精准研判,周密组织,聚焦重点行业、重要岗位、重大隐患,科学高效组织实施专项执法行动,做细做实全闭环隐患排查整治和铁手腕精准执法等工作。

(三)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扎实推进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多方联动提高企业负责人、安全员、员工、基层监管人员应知应会水平。全方位开展各类宣传和应急演练,在全社会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人人能自救、个个会自救”的浓厚氛围。

(四)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强化精准执法、柔性执法、规范执法,高压打击违规电气焊、改变车间使用性质等隐患,坚决关停查封一批、顶格处罚一批、行刑衔接一批、曝光警示一批,做到严查严处零容忍,密切行刑衔接,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追责问责相关制度规定,倒逼“低小散”产业进行规范提升。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开展镇(街道)委托执法,实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一体化执法。


                                                                                                                                       中共慈溪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