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予以公示。慈溪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现将本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根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有关工作要求,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积极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要求市属国有企业报送关于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相关报表。根据上报报表数据汇总,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见附件表格)。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慈溪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反映。
联系人:张弦伦,联系电话:18367471286。
附件:2023年度市属国有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明细表
慈溪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024年4月1日
附件
2023年度市属国有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明细表
序号 | 被拖欠单位 名称 | 拖欠单位 名称 | 拖欠单位 性质 | 合同(项目)名称 | 拖欠总额 (万元) | 逾期未支付 原因 | 备注 |
无 |
注:若不存在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在“被拖欠单位名称”栏目处填写“无”。